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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关于有奖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大庐陵 发表于 前天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西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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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关于有奖举报
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充分调动群众提供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的积极性,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特发布以下有奖举报通告。
       一、举报内容
       1、未经许可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的;
       2、未经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
       3、未经许可举办烟火晚会或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
       4、其他有关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1、可拨打110报警电话或拨打0796-8106656举报。
       2、可直接到当地派出所或青原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当面举报。
       三、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实,破获刑事案件的,每起可获奖励1000元,查处行政案件每起奖励500元。
       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举报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被举报人已被相关部门发现或正在调查取证的;其他不予奖励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1、举报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举报人对其举报的内容真实性负责。对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受理单位和工作人员对举报人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各种方式、手段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鼓励烟花爆竹违法犯罪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上交烟花爆竹。对主动上交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不予追究法律责任。对违反规定不主动上交被查处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4、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安机关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5、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终止日期另定。具体通告事宜由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负责解释。

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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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复(5)
蜡笔小新 来自: 中国
真的无语了
前天 23:42 来自手机
回复 1 0
都要好好的 来自: 中国
真恶心
昨天 07:12 来自手机
回复 0
做贷款的老表 来自: 中国
年味都搞没了
昨天 08:00 来自手机
回复 0
攻守得道 来自: 江西吉安
用心良苦,为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宁愿把春节走亲访友的休息时间用来办案,辛苦了
光这几条不够,对前期的禁放公告要严格执法。
增加一条,对违反禁放时间禁放地点人员录好视频举报。
为了防止噪音,烟尘隔河飘来,提请市局令吉州照此办理。
昨天 08:33 来自手机
回复 1 0
路辣椒 来自: 江西南昌
这恐怕又一产业链要灭了
昨天 13:31 来自手机
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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