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省烟花爆竹
集中整治“双月”行动
开展以来
吉安市各级
公安机关迅速行动
联合应急管理等执法部门
建立联合检查、共同执法
等联动机制
最大限度打击
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近期,连续捣毁多处
非法储存销售窝点
查处一批非法运输、储存
烟花爆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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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峡江县公安局通过研判,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现场扣押各类烟花爆竹173箱。
▲12月28日,井冈山市公安局通过排查,查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现场扣押烟花爆竹300余箱。
▲12月25日,吉州区公安分局与应急部门联合执法,在某仓库内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6000余箱,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12月25日,新干县公安局在巡逻中,查获一起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案件,扣押各类烟花爆竹39箱。
▲12月23日,永丰县公安局与应急部门联合执法,在某居民家中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291箱,目前该案正在办理。
▲12月23日,安福县公安局在某居民家中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2000余箱,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12月16日,永新县公安局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并在嫌疑人家中扣押烟花爆竹46箱,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12月16日,遂川县公安局根据线索,现场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900余箱,目前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准备移送起诉。
▲12月11日,万安县公安局破获1起移动式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经查,今年12月份以来,嫌疑人黄某等人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资质的情况下,从外地购买500余箱烟花爆竹放置货车中到处兜售,目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全市公安机关
将持续加强涉烟花爆竹
违法行为的排查力度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
遵守当地
烟花爆竹禁燃限放规定
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供稿:吉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