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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彝良两男子反向骗取“电诈分子”1800余元,被行拘

 
杀死过去 发表于 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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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吸引国内“人才”出国“就职”,在招聘时开出“高薪资、高职位”等诱人条件,这是诈骗分子惯用的电诈套路。近日,云南昭通彝良县两名男子却反向“套路”了设置圈套的“电诈分子”,骗到“出国的路费”1800余元,目前两人已分别被当地警方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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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澎湃新闻从彝良县公安局获悉,该局奎香派出所民警正在开展涉诈工作研判时,发现辖区居民周某、袁某存在涉诈嫌疑。为避免有人遭受到周某、袁某的诈骗,民警将二人传唤至奎香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周某因长期待业在家无经济收入来源,便邀约好友袁某一同前往昭阳区办理护照,然后下载名为“x机”的聊天软件,在该软件上搜索“xx交流群”等群聊。两人进群后发现有人在群里发布高薪招聘人员的信息,周某便主动联系对方了解招聘的具体内容,对方也开出了让周某当“公司高管、年薪20-30万”的诱人条件,想诱骗周某去国外某地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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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对方这样说,周某明白这是电信网络诈骗中常见的诈骗套路,顿时就产生想跟对方“玩一玩”的心理,双方便开始极限拉扯。于是,周某佯装答应对方“开出的条件”,声称自己还要带一个朋友过去并且以要住宿、吃饭为理由,向对方骗取出国的路费,周某、袁某以此方式骗取境外诈骗分子1800余元。

奎香派出所迅速立案调查,快速收集证据材料。目前,周某、袁某已分别被行政拘留七日、五日并收缴违法所得。

警方表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虽然周某、袁某诈骗的是不怀好意的电诈分子让人“过了把瘾”,但从本质上说,二人的行为依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的诈骗行为。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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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这应该重奖!

                  行非常之手段,太死板了。
2 小时前 来自手机
回复 1 0
吉安刘洋 发表于 2024-09-20 11:10
                       去,这应该重奖!

                  行非常之手段,太死板了。

主要没收“违法"所得
2 小时前 来自手机
回复 1 0
违法所得没收了
1 小时前 来自手机
回复 0
不能还手,还手就算互殴
打你的抓不到,只能抓你了
2 分钟前
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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