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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女学生手机丢失,被校外一大妈捡到;大妈向女生索要500元未果,追到女生宿舍

 
庐陵头条 发表于 2024-1-5 18:4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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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惯你这种人!”吉安,一女学生手机丢失,被校外一大妈捡到。大妈向女生索要500元未果,追到女生宿舍,还在宿舍门口大闹,称:我都跟到这里来了!双方僵持不下,外卖小哥扔下500元,称:看不惯你这种人!

(案例来源:顶端新闻)


涵涵是一名住校生,除了上课,其余的时间就是在食堂,在宿舍。三点一线的生活有时候也会让她觉得很枯燥。

但好在还有一群志同道合的同学陪伴,可以在上课之余有一些乐趣。

看了看课表安排,次日没课。涵涵不禁高兴起来,又能睡到自然醒了。一觉醒来,看着宿舍里已经空空如也,她心想:自己也要找点事做了。

就在她不知道要做些什么的时候,舍友回来了。舍友一回来了,就跟她说:大家都出去买好吃的了,学校门口新开了一家店,又便宜又好吃!

听到这里,涵涵再也睡不下去了,急忙起来洗漱,穿上衣服,跟舍友说:带我去一趟,咱也去长长见识去。

虽说新店离校门口不远,但两人从宿舍走出去也要一段时间。一路上,舍友都在夸赞这家店铺的东西有多好吃。越听越馋,口水忍不住都要流下来了,赶忙粗催着舍友快点走。

两人一边打闹着,一边来到这家新开的店。买了喜欢食物,涵涵掏出手机就要结账。可她一摸兜才发现,手机已经不见了。

涵涵顿时慌了起来,出门的时候就把手机揣在兜里了,难道是掉路上了?一路返回去找,也没有找到,急忙用室友的手机,给自己的手机打电话,响了好一会儿,对面才有人接起来。

一声慈祥的声音传来:孩子,是你丢的手机吗?手机在我手上,我捡了,过来找我拿吧!

涵涵顿时放下心来,一听这声音,像是一位大妈,慈爱的声音让她安心下来,这下找回手机有望了。

涵涵急忙跑到校门口去找大妈,把自己的手机取回。见到大妈,涵涵连声道谢,随手从大妈的手里接过了自己的手机。

再次道谢后就要离开,可没想到,大妈直接拦住了她说:我把手机还你了,好歹也得给点好处费!

涵涵心想:也不能让大妈白辛苦。于是就问道:您要多少钱?

大妈说:不多,给500就行了!

500?涵涵顿时吓傻了,自己一个学生,哪有这么多钱呢?她不同意给大妈500元,可大妈见不到钱就不让她走。

涵涵不知所措,正在她犯愁不知该如何解决这件事的时候,涵涵看到大妈没注意她,急忙拿着手机跑回了宿舍。

可没想到,大妈会穷追不舍,追着她就来到宿舍大门口,还在宿舍大门闹着:我都已经追到这里了,500块钱还是不给吗?

大妈的闹腾,引起了不少学生的不满,都在为涵涵出头:她一个学生哪来这么多钱?大妈根本不理会这群学生,就要500元。

恰好这时一位外卖小哥前来送外卖,看到大妈的样子,直接扔下500元,冲着大妈说:看不惯你这样的人,随后潇洒离开。

看着外卖小哥的举动,不少人表示:小哥的善良用错地方了!

还有人说:大妈本来是做好事,但现在性质完全变了。借着拾金不昧来强要钱,就太过分了!

针对此事,站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呢?

1、大妈捡到手机,应当将手机归还给涵涵。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大妈捡到手机之后,当将手机归还给涵涵,如果大妈不知道是谁的手机,可以将手机送交到公安等有关部门。

但手机被大妈捡到后,涵涵通过舍友的手机,拨打了自己的电话,大妈已经知道手机是涵涵的,就应当归还给她。

2、涵涵取回手机时,需要向大妈支付一定的保管费用。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大妈捡到了涵涵的手机,并进行了保管,如果在此期间产生了保管费用,涵涵取回手机时,需要向大妈支付一定的保管费用。

但大妈认为自己捡到了涵涵的手机,就可以漫天要价,直接向她索要500元,已经违背了公序良俗,涵涵可以不履行该义务。

3、大妈的行为已经涉嫌强拿硬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大妈借着归还手机为由,向涵涵索要500元,不给钱就缠着不走,已经涉嫌强拿硬要,民警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看着大妈的表现,外卖小哥丢给她500元,真的有些冤!(文中皆为化名)

对于此事你是如何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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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复(11)
去年我天虹酒店对面也捡到一个学生的手机,他妈妈说要给我钱感谢!我可不好意思挣小孩的这个钱,还完就走了。
2024-1-5 19:27:16 来自手机
回复 2 0
小编,丢手机之前需要叙述那么多无关的东西吗?又不是写小说或人物传记。
2024-1-5 22:19:49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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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个屁 这些人就是无耻
2024-1-6 08:54:23 来自手机
回复 0
这种人最恶心。
2024-1-6 14:01:32
回复 0
希望这破事不要火起来,跌吉安的股啊
2024-1-6 14:20:20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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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外卖真会编段子做宣传
2024-1-6 14:53:04 来自手机
回复 1 0
我前年在井大上坡捡了个手机,还给失主了,他说给我钱,我没要。后来他买了牛奶和水果送到我店里。
2024-1-6 16:45:45
回复 0
索要感谢金,这大妈也是拼了。这外卖哥的做法“一掷千金”豪气冲天
2024-1-7 05:48:05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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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阳光房产 发表于 2024-01-06 16:45
我前年在井大上坡捡了个手机,还给失主了,他说给我钱,我没要。后来他买了牛奶和水果送到我店里。

我捡到二个手机都归还于人,收到二个谢谢!
2024-1-7 10:10:13 来自手机
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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