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全面落实“三大专项行动”,防范化解“人车路企”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青原交警大队以“三个一律”为抓手走访中高风险运输企业,推动企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源头隐患排查治理。大队按照“一企业一走访一方案”的模式,领导带头深入辖区风险运输企业进行逐一走访约谈,与企业负责人、管理人进行约谈沟通,责令运输企业对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及时清零问题隐患,切实把安全管理的漏洞补起来。同时,严格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超员、超速、超载、酒驾、疲劳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生,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把好事故预防第一道关。
二、青原交警大队大队长带领河东中队民警走访挂点风险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工作要求,约谈企业负责人、安全员,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在井冈山外事旅游公司,大队长黄俊仔细查看企业行车GPS系统和综合管理平台,深度剖析车辆违法行为成因,指出企业驾驶员驾驶习惯差的问题,要求企业进一步加强对风险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办法,有效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三、为进一步提升学生安全文明交通意识,青原交警大队大队领导带领南苑中队民警走访井大附中与井大附中校方负责人联系对接,重点对目前学校学生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问题进行沟通,就共同治理学生骑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事宜进行再沟通再落实。
四、大队认真梳理、分析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规律,组织秩序科、勤务指挥室、河东中队深入康居外滩周家坊路段积极进行实地勘察,对城区需增设泊位和标线不清的泊位仔细摸排,合理研判消除乱停乱放的措施。
五、为提高群众的“一盔一带”安全意识,河东中队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劝导活动。行动中,执勤人员在各路口、路段设立劝导点,以高峰提示引导、平峰查纠佩戴的方式,对不戴头盔的行为进行常态化的劝导、查纠,引导广大群众在驾乘电动车、摩托车时,自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
六、青原大队民警在市公安局办案中心对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进行询问。
七、天玉中队依法将一名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带至吉安市拘留所进行行政拘留。
八、为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深入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有效遏制货车超限超载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青原交警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大货车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行动中,特勤中队在华能路口对大货车涉嫌超载、超限、违停、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其认识到超载超限的危害性,要求货运驾驶人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九、天玉中队在105国道开展巡逻过程中,利用警车“亮声提醒”驾驶员不要超员、酒驾、疲劳驾驶、不要接打电话、骑车佩戴安全头盔等注意事项,文明守法出行。
十、各中队执勤民辅警常态化在早、晚高峰期上岗前集合整队,召开岗前例会,从执勤着装、文明用语、执法态度、执法程序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部署工作细则;岗后对工作进行点评,强化作风养成,努力打造一支形象好、素质高、能力强、人民满意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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