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也许会迟到
但永远不会缺席!
打着“租房”之头
行诈骗之实
抓!抓!抓!
近日
吉水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接到
群众苏某报警称
其花了 3700元租房
可房主却迟迟不交房
据了解
苏某是从外地到吉水县做生意
现在急需租房
8月17日
苏某在某租售房屋网站上
看到一则房屋出租广告
符合自己的需求
于是立即电话联系房东邱某
之后
看房、谈价、签订合同、递交定金
办理出租房屋手续
一气呵成
可当苏某要求 8月20日入住时
邱某却以 其在外地
无法清理家中物件为由
要求房客推迟入住
8月23日
苏某再次联系邱某要求入住
邱某以 祖父住院、无人照顾为由
再次推托
8月27日
苏某无法继续等待
遂联系邱某
强烈要求入住出租屋
可这次
邱某竟表示
家中摆放了菩萨
需要做简单的法事
“请”走菩萨
要求再宽限几天
9月1日
苏某第四次拨打邱某电话
不料其电话已无法接通
无奈之下
苏某只能求助派出所民警
接警后
民警遂即联系到邱某
询问相关情况后
初步判断这是一个简单的出租房屋纠纷
并对双方予以调解
会将定金退还给苏某
可没过两天
民警再次接到一起类似的报警
且 房主竟是同一人邱某
9月4日
外地人江某报警称
其花 8800元租下的房屋
一直无法入住
在询问江某相关情况后
民警发现其与苏某的情况 如出一辙
察觉该事件并不简单
邱某可能假借出租房屋之名
涉嫌诈骗
为查清事实
民警决定立即开展调查
民警走访邱某家属及街坊四邻 ”这房子一直是我在住的,
不可能出租的!
如果出租了,
我自己就没地方住了。”
邱某的母亲肯定地表示
与此同时
民警将苏某和江某的情况
进行详细的核实比对
邱某确实是与不同的承租人
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嫌疑人与租客签订的租房合同
经调查
邱某先后与戴某、苏某、江某三人
签订了租房合同
并分别收取了
租金6000、3700、8800元
邱某在收取租金后
每次以不同的理由
推脱、搪塞租客
最后也并未将钱返还给租客
早在今年5月
邱某就搬出这手惯用套路
并被吉水县公安局乌江派出所
给予处罚
邱某竟不知悔改
几个月后故伎重演
从中非法获利约2万元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
邱某对自己以房屋出租为名
行诈骗之实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
邱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刑事拘留
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来源:吉水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