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广播电视台网络问政平台《赣问》第45期办理情况通报,其中吉安有3起,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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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问》办理情况通报
(第45期)
1、关于吉安市永丰县沙溪镇居民反映有人在河道边杀鱼影响环境的问题。永丰县沙溪镇人民政府回复称,镇执法大队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在此杀鱼的商户对桥下污染物进行清理,并在现场设置“禁止在河道宰杀牲畜和鱼类,违者严惩”警示牌。
2、关于吉安市泰和县禾市镇丰垅村村民反映电线杆立在路中间阻碍出行的问题。泰和县禾市镇人民政府回复称,2022年11月我镇已向泰和县国家电网递交电线杆移立申请报告,同时向涉及单位高速公路泰和丰垅服务区沟通协调,但未能成功;经再次协调沟通,现已将电线杆迁至马路边,原电线杆现已拆除。
3、关于吉安市吉水县达观洲悦小区业主反映有人私占绿地建“小院”无人管的问题。吉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称,达观洲悦小区15栋2单元1楼业主毁坏公共绿化并修建便道情况属实,我局将近日联合城管部门进行整治并要求其恢复绿化。
来源:综合江西广播电视台《赣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