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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大小事] 青原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生活连线 发表于 2023-1-20 18:4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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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噪声和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规定, 决定在全区特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微信图片_20230120184507.png

1.从新井冈山大桥东桥头沿新 105 国道至连心大桥北桥头以西区域(含滨江新区滨江街道),象形山公墓、岭上公墓;

2.机关办公场所;

3.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学校;

4.商场、集贸市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 区域;

5.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隧道等交通设 施安全保护区;

6.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和输油(气)管线、 输变电设施、通讯设施安全保护区;

7.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8.景区、文物保护单位。

二、限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微信图片_20230120184511.jpg

滨江生态公园(天宝广场、趣味沙滩、P4 停车场西侧小广场),燃放时间分别为:除夕(1 月 21 日)、大年初一(1 月 22 日)以及正月十五(2月5日),具体燃放时间为每日19:00-22:00。

三、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深入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活动,倡导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营造安全、文明、 健康的节日氛围。全体市民要以主人翁的姿态,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共同维护好城市的宜居环境和良好形象。

四、全区公职人员、机关干部、党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并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公职人员、机关干部、党员违反本通告禁止性规定的,纪检监察、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将严肃追责。

五、对违反《条例》规定,在辖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制止,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违反《条例》 规定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国家、集体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满十四周岁违反《条例》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违反 《条例》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罚款。

六、辖区提供婚庆、宴席等服务的经营者,未履行提前告知、劝阻或者报告义务,并在其卫生责任区或者经营场所内发生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辖区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书面告知、劝阻或者报告义务,并在其服务区域内发生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七、公安、消防、应急、民政、城管、市监、交通运输、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工作,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规生产、运输、 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八、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工作中,侮辱、殴打、报复劝阻人或者举报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青原区人民政府
2023 年 1 月 19 日

关于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岁序更替,华章日新。值此 2023 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我们向全区人民送上最真诚的祝福,同时也友情提醒大家:请遵守法规政策要求,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往年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等情况显示,燃放烟花爆竹是春节期间污染空气、影响市容环境、引发火灾事故、噪音扰民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让青原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城市更宁静,每位市民都有义务以城市“主人翁”的姿态,践行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防范春节期间因集中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空气质量恶化。为此,我们倡议:

一、让文明新俗代替陈规旧习,过一个文明健康的春节。坚持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树立环保过节新理念,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窗花鲜花等为节日增添喜庆氛围。

二、让文明新风降低污染指数,过一个低碳环保的春节。 严格执行《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不在禁燃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以外的也要少放或不放。

三、让文明新规守护你我各方,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不在禁燃禁放区域内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消除安全隐患,减少燃放危害。主动对违反禁燃烟花爆竹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抵制,积极监督举报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各种不文明行为。

四、让文明单位争做示范表率,过一个展示风采的春节。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推动者,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大气污染防治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请广大市民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我们一起, 共同为“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努力奋斗,过一个绿色年、文明年、祥和年!
最后,衷心祝愿广大市民朋友春节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青原区人民政府
2023 年 1 月 19 日



来源:青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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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1899 来自: 中国
2023-1-20 19:51:17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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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股战场 来自: 中国
支持。可以到圈外放。
2023-1-20 20:07:14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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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舞 来自: 江西
我觉得不仅是限定区域,还要限定量
2023-1-20 21:41:32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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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路科技总裁 来自: 中国
滨江区 在哪里?,不是庐陵区滨江街道吗?
2023-1-20 22:15:48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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