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吉安,爱上麦地网!
  • 2

[吉安大小事] 连花清瘟卖32.5元一盒!吉安迅速查处一起…

 
吉安这点事儿 发表于 2022-12-12 22: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西
16422 10
连花清瘟正迎来它诞生以来的高光时刻
最近更是火到断货
不管是在线下药店、药品电商平台
连花清瘟已经发展到了一药难求
这也让那些爱动“歪脑筋“的商贩
嗅到了”生财之道“

微信图片_20221212221823.jpg

这不
吉安就查处一起涉嫌哄抬
连花清瘟价格案
现将相关涉嫌违法行为
公布如下

随着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出台,连花清瘟等部分常用治感冒、抗病毒、退热类等药品成为消费者购买的热门商品,需求剧增,价格也呈现一定程度的上涨。近日,吉安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发布《关于医药用品经营及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要求全市药品经营单位依法经营,保障市场供应,自觉维护市场价格和公平竞争秩序,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涉疫药品销售价格,不得出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同时,督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12月9日,根据群众接举报线索,吉安市市场监管局督促新干县市场监管局对吉安平文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哄抬价格行为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2022年全年共采购“连花清瘟胶囊”(规格:0.35g*24粒/盒)31盒,采购价格在10.03元/盒—14.3418元/盒之间。12月4日,该公司网店在某平台上以每盒15.74元的价格销售了10盒连花清瘟胶囊;12月5日至12月6日又以每盒32.5元的价格销售了5盒,与12月4日比较,销售单价每盒上涨了16.76元,涨幅高达106%。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新干县市场监管局立即对该公司进行立案,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下一步,吉安市市场监管局将密切关注连花清瘟、抗原检测试剂盒等涉疫医药用品价格走势,加强对医药用品价格行为监管,加大市场巡查频次,紧盯群众诉求,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手段,继续保持药品执法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全市药品市场秩序。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参与社会监督,发现违法线索,留好相关票据,及时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电话。

就在几天前吉安市场监管发布
关于医药用品经营及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关于医药用品经营及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随着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出台,连花清瘟等部分常用治感冒、抗病毒、退热类等药品成为消费者购买的热门商品,需求剧增,价格也呈现一定程度的上涨。为进一步规范医药用品经营及市场价格行为,严厉打击医药用品违法经营行为,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药品经营活动,确保药品来源可溯、储运可控、去向可查、质量安全。同时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二、不得借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之机大幅提高医药用品的销售价格,经营者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三、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五、根据法律规定,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六、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医药用品经营及其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一旦发现存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将按照国家对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依据法律法规从重从严查处。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电话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

七、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视为公开告诫并依法履行告诫程序,市场监管部门不再单独告诫。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严格遵守同时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经营及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



来源:综合吉安市场监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10)
一往而深 来自: 江西
去药店问,就是断货了。然后一样私下卖。
2022-12-13 08:31:45
回复 1 0
你在干什么 来自: 江西南昌
都是说没货
2022-12-13 08:37:37 来自手机
回复 0
峰回路转 来自: 江西
有多少人买了?
2022-12-13 09:52:27
回复 0
twq1733 来自: 江西
盲目购药!
2022-12-13 12:00:27
回复 0
我我我家家西 来自: 中国
智商税……
2022-12-13 12:55:11 来自手机
回复 0
天堂不寂寞 来自: 中国
反正都是没货,加微信就有货,老百姓难啊
2022-12-13 14:27:33 来自手机
回复 0
娜塔莉亚 来自: 中国
每次都是罚款了事
2022-12-13 18:14:05 来自手机
回复 0
万良斌 来自: 中国
2022-12-14 07:37:14 来自手机
回复 0
卒迹1 来自: 中国
以岭药业淘宝官方旗舰店,每天早上十点可以抢购两盒,14.8元/盒。
2022-12-14 11:48:48 来自手机
回复 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举报中心|联系我们|广告服务|法律声明|隐私政策|小黑屋|手机版|下载麦地网到手机|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01-2024, Tencent Cloud.    Powered by Discuz! X3.5    赣ICP备07002050号-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admin@maidi.me  市长热线:12345

GMT+8, 2024-11-29 01:43 , Processed in 0.034204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