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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大小事] 关于做好永丰县各学校(幼儿园)有序返校复学的通知

生活连线 发表于 2022-10-10 19: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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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场),县直(含省、市属)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随着全县疫情防控形势日趋稳定,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吉安市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11号)、《吉安市教体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有序返校复学的通知》精神,结合专家研判和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将我县各学校(园)返校复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返校复学时间

1.10月6日—7日,未患阳和密接隔离期满的高中寄宿生返校复学(恩江镇、佐龙乡、坑田镇除外),10月10日恩江镇、佐龙乡、坑田镇高中学生返校复学;10月9日具备条件的乡镇学校返校复学;10月11日县城学校返校复学(城南学校小学部、实验学校小学部除外);10月13日城南学校小学部、实验学校小学部返校复学。

2.县职业中专、幼儿园(含托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暂缓复学。

3.县城学校、县城公办幼儿园由教体局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合格后方可返校复学;乡镇学校由所在乡镇(场)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合格后方可返校复学。

4.恩江镇、佐龙乡民办幼儿园(含托育机构)分别由当地乡镇政府与教体局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学。

二、返校复学条件

1.返校人员近7天无县外旅居史,凭近7轮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不返校,低风险地区县外旅居史人员,实行落地核酸检测,并7天居家隔离,第1、5、7天核酸检测,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返校。

2.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及共同居住人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如实向学校报告复学前7天旅居史、行程轨迹、是否阳性、接触史等相关信息,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若故意隐瞒,不及时报备,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暂缓返校:

⑴返校前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尚未完成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等相应管控措施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

⑵共同居住者尚未完成居家隔离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待共同居住者解除隔离后方可返校。

⑶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

⑷红、黄码人员暂缓返校,按防疫部门规定落实管控要求,解除管控方可返校。

⑸未提供复学前近7轮核酸阴性证明的师生员工不得返校(具体核酸检测次数以属地政府安排为准)。

三、返校复学要求

1.完善返校复学工作方案。各学校还要根据《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要求,制定本校(园)返校复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方案务必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原则,还要加强返校管控、核酸检测、预警处置、后勤保障等关键环节和工作流程进行再优化,确保师生员工安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落实人员排查。

一是落实全员摸排。各校(园)要每日收集本校师生员工复学前7轮核酸阴性证明(含无疫情县需返县师生员工复学前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做到不漏一人。要重点对本校患过阳性或密接的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者进行密切关注并做好台账,该类人员无风险后方可返校复学。

二是落实健康监测。师生员工应在返校前向学校提交本人及共同居住者返校前7天旅居情况和自身健康状况信息。

3.全面治理校园环境。

复学前,彻底打扫校园环境卫生,全面消除卫生死角,做好教室、实验室、食堂、宿舍、体育运动场所、图书馆、卫生室(保健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的消毒消杀和通风换气工作。

4.储备防疫物资。

要提前检查、校验测温枪、红外线测温仪等防疫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是否充足,有损坏和数量不足的要及时购买、储备。

5.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师生员工实行错峰入校、出校,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并检测体温(第一天返校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校内应严格人员管理,不能大面积人员流动,尽可能保持师生学习、生活在相对固定区域,不聚集、少交叉、分时分区分班就餐。学校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要抓实学生返校一周内关键期的防疫管理,按照常态化疫情管理重点人群监测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6.做好疫情监测预警。

复学后,师生员工要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师生员工,要密切追踪病情进展,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建好台账。强化多病共防工作,做到传染病疫情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7.加强个人防护。

一是加强学校关键岗位人员防护。要重点加强对校门值守人员、宿舍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校内管理,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戴帽子和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

二是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管理。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做到学校与住地两点一线,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人群聚集,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疑似症状要及时上报、就诊。

三是加强学生上学、放学途中闭环管理,应全程佩戴口罩,“点对点”往返于家庭与学校。加强对接送家长的宣传教育,让家长了解学校作息时间表和往返要求,确保学生不在上学、放学途中进入除家庭和学校之外的其他场所、不与除家人和学校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接触。

8.强化应急处置。

加强值班值守,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带班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如发现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等涉疫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上级报告,联系当地卫生防控部门,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采取封闭管理、人员排查、全员核酸检测、全面消毒等处置措施,做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快速、科学做好应对,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精准落实防控措施。

9.合理安排线上线下教学。

各校要对已返校学生的线上学习情况进行了解,精准分析学情,切实做好线上教学与正常教学之间的有效衔接,帮助学生实现平稳过渡。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适当调整教学安排,不得盲目增加教学难度、一味追赶进度和不切实际的增加教学内容,严格控制作业总量,防止给学生造成过重的学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对延期返校的学生,要按前阶段要求,继续组织好线上教学,并要加强家校沟通,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

10.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

各学校要面向全体学生上好一堂复学专题心理辅导课,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和“赣教云”平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资源,采取心理讲座、主题班会、团队活动等形式,做好学生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学生调节心理状态,释放负面情绪,保持积极健康的身心状态。对因某种原因未来得及上心理辅导课的,应尽快安排专业人员补上。

11.精准帮扶特殊困难群体。  

各学校要及时了解学习、生活方面存在困难的学生,重点关注家庭贫困学生、学习困难学生、情感困惑学生、言行异常学生以及新生、毕业班学生、留守儿童、随迁人员子女、单亲家庭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帮扶和指导,帮助他们化解心理压力,调节好情绪,克服心理障碍,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减少和避免各种不利因素对学生心理健康造成影响。针对学习上确实存在困难的学生,学校要及时组织专门辅导,帮助学生跟上教学进度。要安排各科教师参与到学生辅导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做好学习困难学生关爱帮扶工作。利用课后服务时间,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帮扶,帮助学生减少因学习困难带来的焦虑情绪。

12.切实抓好防风险保稳定工作。

各校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及时组织力量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大排查、大整治。要紧盯门卫、校舍、食品、校车、消防、实验室、危化品等工作管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断提升学校安全管理能力。要加强校园安防及周边综合治理,及时清理整顿校园周边治安乱点乱象,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四、返校复学程序

1.成立工作专班。

各乡镇(场)要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返校复学领导小组,并制定本乡镇(场)返校复学工作方案;县城学校由教体局挂片领导担任组长。达到返校复学要求的学校向当地政府(或县教体局)提出申请,领导小组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科学研判学校是否具备返校复学条件,具备条件的学校方可批准返校复学。

2.抓实校园安全工作。

持续夯实“三个百分之百”和“四个一”校园安防建设工程基础,按要求配齐安保人员,门卫室新型配置标准化,完善安保器材八小件套,全面补齐校园安防短板。

五、返校复学工作责任

1.成立返校复学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柯柏云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赖厚春,县委常委、副县长京海华任副组长;各乡镇(场)、教体局、交通局、交警大队、公安局任成员,分工负责复学涉及交通保障、安全稳定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晟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返校复学具体有关工作。

2.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场)、学校(园)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谋划复学工作,结合实际做深做细返校复学后学校疫情防控、教育教学、校园安全等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复学。

3.加强家校沟通。

复学前,加强对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的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将返校条件和返校要求告知学生及家长,加强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确保学生有序、顺利、安全返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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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永丰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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