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净化网络生态,更好地推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中共吉安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吉安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联合通告如下:
一、坚决抵制网络谣言
不得随意在微信群、朋友圈、抖音等网络平台内转发、传播未经官方证实的涉疫情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信息内容,发现不实信息应积极向网信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二、科学甄别网络信息
要提高对网络传播信息的甄别力,涉疫相关信息以全市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官方发布信息为准,未经官方证实的消息不上传、不转发、不扩散,自觉做守法公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三、严禁编发不实信息
对未经官方证实的涉疫情消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信息应及时予以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向公众说明情况。
四、自觉保护公民信息
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违法侵害他人名誉、泄露他人隐私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坚决打击网络谣言
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的虚假信息或谣言,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严肃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和网络平台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辨别能力,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为战胜疫情贡献自己的力量!
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网上违法违规信息。
中共吉安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举报邮箱:jaswxb2014@163.com
电话:0796-8976922
吉安市公安局
举报邮箱:jasgajxc2022@163.com
电话:0796-110
中共吉安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吉安市公安局
2022年9月9日
来源:微吉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