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泰和分中心原主任周小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吉安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管辖,遂川县纪委县监委对吉安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泰和分中心原主任周小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周小东身为县级公路系统“一把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高档烟酒;违规投资公路工程项目,获取大额利益;滥用公权力,靠路“吃”路,伙同他人与工程老板沆瀣一气,运作公路工程项目并收受巨额财物,想方设法让他人中标公路工程项目,收受干股分红数额特别巨大。
周小东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性质恶劣,影响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泰和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泰和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小东开除党籍处分;由吉安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周小东简历
周小东,男,汉族,1968年6月生,江西吉水人,大学学历,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8月至2001年3月,吉安公路分局峡江公路段、吉水公路段工作;
2001年3月至2002年4月,吉安公路分局万安公路段副段长;
2002年4月至2003年2月,吉安公路分局吉安市公路段副段长;
2003年2月至2004年4月,吉安市公路局直属分局副局长;
2004年4月至2008年6月,吉安市公路局路桥工程局副局长;
2008年6月至2009年11月,吉安市公路局永新分局党支部书记;
2009年11月至2013年4月,吉安市公路局永新分局局长;
2013年4月至2021年5月,吉安市公路局吉安分局局长;
2021年5月至2022年7月,吉安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泰和分中心主任。
吉安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新干分中心原主任舒小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吉安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管辖,遂川县纪委县监委对吉安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新干分中心原主任舒小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舒小林身为公路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高档烟酒;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跑官要官;胆大妄为,伙同他人与工程老板沆瀣一气,运作公路工程项目并收受巨额财物。
舒小林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新干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新干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舒小林开除党籍处分;由吉安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舒小林简历
舒小林,男,汉族,1969年8月生,江西南昌人,大学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7月至2008年6月,吉安公路分局峡江公路段、吉安市公路局峡江分局工作;
2008年6月至2016年7月,吉安市公路局新干分局副局长;
2016年7月至2017年4月,吉安市公路局新干分局党支部书记;
2017年4月至2021年5月,吉安市公路局新干分局局长;
2021年5月至2022年7月,吉安市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新干分中心主任。
来源:综合庐陵清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