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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大小事] 因琐事争吵!吉安一男子竟放火烧了自家房屋

 
连麦知身边事 发表于 2022-6-1 11:5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西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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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7日18时许,曾某明在吉安市遂川县左安镇白云村喝酒后回到与父亲曾某1一起居住的家中,因琐事与父亲发生争吵,并将父亲曾某1赶出门外。后曾某明将高度白酒倒在大厅电动车踏脚的皮垫上,并用打火机点燃,致使房屋内燃烧大火,大厅的电动车、衣服及房间内的衣服被子等物品被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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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示意图与本文无关

曾某明家房屋东侧45厘米系曾桥生家,南侧为民房,西侧38厘米系曾石华家,北侧为省道及曾某2家。案发后,曾某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曾某明故意放火燃烧自家房屋,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曾某明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曾某明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判处被告人曾某明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被告人曾某明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2022年3月16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曾某明故意实施放火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构成放火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曾某明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曾某明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曾某明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来源:综合吉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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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羡 来自: 江西吉安
性格极端的人真可怕
2022-6-1 12:20:02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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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654321 来自: 广东深圳
早点送去精神病院,也不至于害人害己。
2022-6-1 16:30:48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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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比哭好 来自: 中国
一言不合走极端
2022-6-1 18:37:55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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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卷油条 来自: 中国
最近确实内卷得厉害
2022-6-1 19: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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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elang 来自: 中国
这种人没救了!
2022-6-1 19:14:12 来自手机
回复 1 0
@吉安股战场 来自: 中国
冲动是魔鬼
2022-6-1 20:04:16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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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仔里0 来自: 江西
2022-6-1 21:17:45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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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言 来自: 江西吉安
家教不好
2022-6-1 21: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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