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前要礼让,不只是道德的要求,更彰显了法律的约束,然而,总有个别驾驶员无视斑马线的存在在行经斑马线时没有主动减速停车礼让,使得斑马线变成了“高压线”4月18日早上5时50分许,吉安市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警称,工农兵大道与胜利路交叉口发生一起货车在行经斑马线时将一骑自行车的老人撞倒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电话后赶到现场,通过现场勘查及查看监控视频发现,事发时,肖某骑自行车由南向北横过斑马线,当肖某行至超过斑马线中间位置时,匡某驾驶一辆赣D733**轻型厢式货车经过未减速让行,直接将肖某撞倒在地。事故造成骑行人员肖某受伤严重,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据驾驶员匡某交代,早上天还没多亮,认为这个时候没什么人和车,就没有注意到斑马线上有人骑自行车正在通过,注意力不集中才撞上去的。驾驶人匡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在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依法对驾驶员匡某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很多事故往往发生在
抢行的一瞬间
有时候斑马线前一个刹车、一个减速
虽然是一个看似简单的刹车动作
但让出的却是安全
对于行人:
通过斑马线时,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左右观察,尤其在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时,必须仔细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再踏上斑马线;在通行过程中,也要始终保持观察,并尽快直行通过道路。如果道 路中间有行人安全岛或者道路中心线,可稍作停留驻足观察来往车辆,以确保安全。
对于机动车驾驶人:
驾车行驶至斑马线前,应当减速行驶,注意观察在斑马线上的行人,遇行人正在通过时,应当停车让行;即使行人没有遵守交通规则通行,驾驶人也要避让行人。
在这里,我们特别强调的是,驾驶人驾车通过路段中间的斑马线时,一定要提前预判,及时做出礼让。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宁慢三分 不争一秒
避免诸如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斑马线是“安全线”和“生命线”
希望广大司机朋友
严守“安全线”和“生命线”!
切记!切记!
来源:综合泰和县交警支队及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