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后
务工流、返校流增加
为有效遏制酒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吉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
开展异地交叉执法行动
关键词:异地交叉执法
2月16-17日
各地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特点,严密执法程序,合理设置点位,安全防范措施,充分利用便携式酒精检测仪、执法记录仪等装备,对过往机动车驾驶员进行逐一检查,对辖区重点部位加大秩序管理力度,并针对各路段不同情况、特点,采取分流管理和重点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同时,现场对交通违法者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让交通违法者充分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
2月16、17日 各大队组织异地酒驾查缉小分队 大力度交叉执法 两天共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134起
吉州、青原交叉执法
2月16日13时许,在吉安大桥与文天祥大道交汇处查获王某某涉嫌酒后驾驶,经检测,王某某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井开、吉安县交叉执法
执勤民警在井开区君山大道与天祥南路交叉路口发现张某某驾驶赣D5A***号牌小型汽车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张某某酒精含量为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井冈山、泰和交叉执法
案例一:2月16日20时许,肖某某饮酒后驾驶牌号为赣DWS***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泰和县澄江镇工农兵大道往县城方向行驶,途经工农兵大道血防站门口路段时被查,其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含量为60.1mg/100ml。另查明,肖某某于2017年2月28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故肖某某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二:2月16日19时许,朱某某驾驶赣DF6***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检查区域,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6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峡江、新干交叉执法
2月17日13时许,执勤民警在434省道18公里900米处执勤发现方某某驾驶赣D8R***号牌二轮摩托车涉嫌酒驾,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方某某对此表示无异议,民警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安福、永新交叉执法
2月16日19时25分许,戚某某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有酒驾嫌疑,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戚某某于2020年8月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2021年1月5日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戚某某此次酒驾是第三次酒驾。
吉水、永丰交叉执法
2月17日13时许,在105国道(吉水申浩实验学校路段)设卡检查时,查获酒后驾驶牌号为DT7***普通摩托车的驾驶员邹某,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遂川、万安交叉执法
吉安交警提醒
喝酒会亲友,莫把安全丢
牢记酒后不开车
不仅自己要酒后禁驾
还要督促、劝导他人酒后不开车
做一个文明守法的好司机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源:吉安市交警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