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我市将自2021年12月17日21时起
暂停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预计2021年12月20日6时起
全面恢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市税务局关于暂停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公告
为配合医保部门做好新医保平台上线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和江西省医疗保障局的安排部署,我市将自2021年12月17日21时起,暂停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预计2021年12月20日6时起,全面恢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各位缴费人谅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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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税务局:0796-8225525
吉州区税务局:0796-8258380
青原区税务局:0796-8100229
井开区税务局:0796-84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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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县税务局:0796-6313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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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税务局:0796-7620436
永新县税务局:0796-7727403
井冈山税务局:0796-6891058
国家税务总局吉安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14日
来源:吉安医保、吉安税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