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区启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近日,吉州区召开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会,副区长熊红艳参加。据了解,吉州区将从区委政法委、各街道、教体局、城管局、市监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治理工作组,对中心城区的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资格、培训行为、培训课程、消防安全等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专项治理。
什么是“校外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是指经教育部门或行政审批机构审批,在民政、市场监管或行政审批机构注册登记,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招收幼儿园、中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不包括民办职业技能类培训以及托管、婴幼儿看护等非培训性质的服务机构。
接下来,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有哪些检查内容和标准吧~
校外培训机构须遵守的规定
1. 培训资格
须同时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按登记时的经营范围开展业务。办学场所的建筑总面积不得少于2OO平方米,商用属性,不得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车库、住宅或地上5层以上。办学地址须与证照上的地址一致,不得违规分址或多址办学。
2. 培训时间
分为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语文、数学、外语及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知识培训)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等非学科培训)两大类,学科类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开班,线下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时间不得超过21:00,不得将“直播变录播”进行培训、不得留作业。
3. 培训行为
不能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不得化整为零在登记场所之外开展学科类培训。不得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以非学科类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任何线上培训,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4. 培训课程
教学内容严禁超纲超前,严禁与考试、升学、竞赛挂钩。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对学前儿童进行“小学化”教学。禁止使用国(境)外教材,不得出现危害国家安全、冲击意识形态安全、内容低俗等培训授课内容,严禁向青少年传教或者组织青少年参加含有宗教信息的活动。
5. 培训收费
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培训收费项目和收退费标准(包括收费标准、退费办法、培训费收取账号等)须在办学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示。与学员签订《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6. 培训师资
学科类培训人员须有相应教师资格,非学科类培训人员须具备相应资质,将教师资质(包括姓名、照片、教师资格编号等)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聘用在职教师,不得聘用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7. 广告宣传
不得在公共场所散发或张贴宣传广告,尤其是学科类广告;室外只允许有店招,不得有夸大培训效果、虚假宣传、误导公众教育观念等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8. 安全方面
办学场所无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有至少2个疏散通道且保持畅通,配备必需的消防器材且能正常使用,在有效期限内。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取得了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来源:微吉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