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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让右原则"的判定依据

Jade_L 发表于 2021-8-28 07:4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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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驾驶机动车在上坡路段,经过一个十字路口处,速度比较慢且鸣笛。在确认没有车辆时,车身已过十字路口,突然右侧方出现一辆车,直接就撞上来(右侧车通过减速带为未减速),后车门和后轮胎直接撞变形。这种情况,交警现场就来了句让右原则不知道吗?不过目前交警还没下达责任事故书。咨询下各位麦友,帮忙分析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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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复(12)
没有红绿灯的情况下过十字路口应该是要礼让右边过往车辆
2021-8-28 08:06:25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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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车头让车尾,不知道是否适合这个原则。

对方撞上你的后车门。违反车头让车尾原则!
2021-8-28 08: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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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从描述上看,这个肯定是自己全责,没什么争议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对方开车时有违法行为,比如手持接打电话。
2021-8-28 09:20:04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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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28 09:23:39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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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右。你的全责。
2021-8-28 09:26:38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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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说明你还是没有完全看清路况。
2021-8-28 09:30:53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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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坡路段,视线不良,小心减速驾驶;十字路口,如无信号灯,礼让右方来车!
2021-8-28 10:15:38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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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信号灯路口,让右原则你全责,如果对方这边有让行标牌,那对方全责!
2021-8-28 10:57:24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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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被这么撞过一次,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吉州交警判对方全责。事后复盘其实自己也有疏于观察的错误,加上当时我的对向有辆公交车通过挡住视线导致谁也没看见谁。出了事故长个记性吧,只要人没事就好!
2021-8-28 16:07:06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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