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联合表扬2020年全国打击
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
150个表现突出集体
和300名表现突出个人。
其中,我省
九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吉安市峡江生态环境局、
抚州市东乡生态环境局、
德兴市人民检察院、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德兴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
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环侦科
等7个单位荣获全国表现突出集体。
景德镇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徐肇林、
赣州市瑞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曾飞建、
吉安市峡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聂敏、
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卢宁、
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赵沛华、
上饶市鄱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朱至诚、
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李希、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平原、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胡鹏、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辛志伟、
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治安大队食药环中队邓世强、
乐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华翔、
上栗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易为
等13人荣获全国表现突出个人。
2020年,根据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统一部署,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印发了《江西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全省联合开展为期5个月的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共出动环境综合执法人员9099人次,排查重点行业产废企业2063家,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涉危险废物环境问题1046个;查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68起,累计罚款435.5万元;发现涉嫌环境犯罪行为线索37起,移送公安机关24起;公安机关立案20起,抓捕嫌疑人44人;检察机关起诉案件5起,有力打击和震慑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得到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充分肯定。
来源: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