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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大小事] 交治合一 | 吉州这三个人,非法狩猎,把自己“捕”进去了!

吉安这点事儿 发表于 2021-5-28 19:3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西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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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那么一些人
“艺”高人胆大
玩气枪?打野味?
在法律的边缘疯狂试探



5月13号下午
吉州交警大队三中队
在君华大道开展路检路查工作
期间,执勤人员在
核对一辆红色面包车驾驶员证件时
发现车上三人神情紧张

察觉异常后
执勤人员随即要求车上三人下车
并对车辆进行检查

微信图片_20210528193204.jpg

在检查后备箱时
执勤人员发现小推车下
藏有一只野鸡和一只野鸭

微信图片_20210528193209.jpg

野鸡-死亡
野鸭-活体
后经鉴定,三人猎捕的两只野鸡、野鸭为野生保护动物环劲雏鸡和斑嘴鸭。
随后在对车后排进行了检查时
执勤人员陆续发现了
带瞄准镜的气枪和刀具

QQ截图20210528193224.png

携带枪支!还非法狩猎!
枪支是你想用就能用的?
野生保护动物是你想打就能打的?

随即,执勤人员将三人控制并移交高铁派出所处理。目前,三人均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吉州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小编在此提醒大家
非法狩猎可是违法的
也不要对狩猎有“好奇”心理
“好奇心会害死猫”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吉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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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复(4)
@吉安股战场 来自: 江西
“好奇心会害死猫”
2021-5-28 21:42:29
回复 0
清风自来 来自: 江西吉安
2021-5-28 22:37:18
浮休道人 来自: 中国
知法犯法,斩
2021-5-28 23:42:54 来自手机
回复 0
冷知君 来自: 江西吉安
如果不是开面包车估计抓不到,毕竟面包车是必查的车
2021-5-28 23:52:08 来自手机
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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