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无小事,时时刻刻要重视!“红灯停、绿灯行”,老幼皆知的交通安全常识,却总有些人在红绿灯前耐不住性子,贪一时之“快”,却悔一生之恨… |
事发现场视频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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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10时40分许,罗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搭载妻子彭某由西向东闯红灯通过凤山路与君华大道交叉口时,与沿君华大道由南往北行驶至此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彭某死亡、罗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要牢记!危险往往发生在心存侥幸的瞬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然而阴阳两隔却只需一瞬间。该起事故导致罗某的妻子彭某因重型颅脑损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后于2月14日死亡。
而在此次事故中,除罗某驾驶电动车闯红灯外,未佩戴安全头盔也是造成彭某重型颅脑损伤的重要原因。
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俗称“肉包铁”
骑乘人员在事故发生后会直接接触地面
最先着地的往往是头部
而头部作为人体最脆弱的部位
一旦受到碰撞危险性极大
在日常出行中
二三轮车骑乘人员
不仅要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更要戴好
据统计,全国每年以10万计的死亡交通事故中,其中有接近半数甚至超过一半的人是二三轮车骑乘人员,而骑乘人员当中,则又有六七成的人是因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头部受伤而死亡。
安全头盔是二三轮车骑乘人员生命安全的最后防线,骑乘二三轮车时佩戴安全头盔是对自身安全的最好防护。没人知道自己何时会遇上交通事故,只有时刻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才能最大化规避交通事故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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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安全头盔到底有多重要?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事故发生时,对驾驶员的冲击力很强。在此类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事故发生时,在速度加惯性的冲击下,头一旦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头部受到撞击后,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危及生命。而戴头盔,是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保命措施。
▲不戴头盔与戴头盔遭受重物撞击对比画面
这就是交警倡导大家
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头盔的真正原因
佩戴头盔不是为了应付检查
而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头盔不是戴给交警看的
而是为自己的安全而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
绿灯可以再等
生命只有一次
希望每一名交通参与者都能遵守交规
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也为了别人
在此呼吁大家:十次车祸九次快
珍爱生命,出行慢行!
提醒所有人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生命安全大于天
遵守交规
安全驾驶,才能平安回家
来源:综合吉安公安、吉州交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