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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两会:是该取消往应届的落户与就业限制了

长歌古剑 发表于 2021-3-7 09:3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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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日前报道,有多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建议取消部分地区落户和招聘中对应届生的硬性规定,促进有生育安排的女大学生就业;将应届生身份保留年限从当前的2年延长到5年甚至取消,打破当前“毕业-就业-结婚”的模式。



去年,为缓解受疫情冲击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难,教育部明确,毕业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按规定在学校留档两年,两年内落实单位,高校统一按应届生身份帮助其办理就业手续。这也就是把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延长两年。在毕业后的两年择业期里,毕业生的身份都是应届身份。这一调整对毕业时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来说,无疑是利好,因为有无应届身份直接关系到落户、是否有资格报考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招录等重要事宜。

不过,对应届身份的强调,还是会阻碍部分毕业生的就业选择和职业发展规划。那些只接受应届生报考的岗位,毕业两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就无法报考。而毕业两年和毕业三年又有什么差别呢?另外,近年来,还有一些事业单位在招录时,明确要求必须是当年的应届毕业生,甚至对毕业时间有明确规定,甚至具体到某月某日。还有地方出台人才落户政策也明确要求是应届毕业生,如去年某地出台的落户政策就明确,符合申报条件的首先得是本科阶段为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应届毕业生。

笔者认为,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就有必要取消仅限应届毕业生的落户、就业要求。与此同时,对于部分地方和单位提出的应届生要求,国家可以出台政策将应届生身份相应延长,双向破解这一问题。

而切实推动这一调整,需要有关方面从根本上转换就业政绩观。一些地方、用人单位之所以会提出落户、就业的“唯应届”要求,某种程度也和国家高度重视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这本无可厚非,但不应把解决应届毕业生就业作为重要政绩任务,这样就难免会导致一些地方和用人单位强调只招应届毕业生,所谓把机会留给应届毕业生。问题是,为往届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不也是各级政府部门应该关注并努力做好的工作吗?只招应届生,也涉嫌对往届毕业生的歧视。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不能只关注学生毕业时的就业情况,还需关注已毕业学生的就业状况,持续关注和跟踪学生毕业后的发展。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看,近年来也出现诸多变化,包括一些学生选择慢就业,希望在毕业后有一段时间时间的休整、思考,再考虑就业;还有不少学生准备考研,再就是前述提案中提到的女大学生就业问题。女大学生如果毕业后结婚生子,不马上就业,就失去了应届身份,也就错失很多就业机会,而如果把握了这些就业机会,大概率就会延缓生育。毫无疑问,取消落户、就业的应届身份要求,就可消除就业时的身份障碍,推进更大程度的就业公平,在不能全面做到取消应届身份时,延长应届生身份也可一定程度解决这一问题。

此外,我国也要进一步调整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评价,不宜继续简单以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来评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而需要关注毕业生毕业后的中长期就业、发展情况,由专业的第三方跟踪毕业生的就业、发展情况。由此或将有助于引导高校更重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引导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从重视应届生就业工作到给所有高校毕业生、求职者创造平等就业环境。



来源:光明时评
作者:冰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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