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0日,23日,26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将分数次在阿里拍卖平台公开拍卖一批翡翠珠宝。
这批翡翠玉石共有数十件,包含吊坠、项链、戒指、手链、挂件、摆件等多种类型。起拍价仅为估价7折,低至一两千元,最贵的能到6万元。它们大概长这样——
2019年2月,广东一个从事珠宝加工行业的生意人甲,由于银行一笔贷款到期,公司周转资金紧张,向同为生意人的朋友乙借款300万,借条承诺月息2%,一周后偿还本息。
但到期后,甲一直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拖延不还。等了很久不见还款的乙准备起诉。
经法院调解,甲承诺先归还一百万本金,剩余本息于6月11日前还清。然而甲并未履行调解书的承诺,于是乙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在法院冻结了甲名下的资产后,发现并不够偿还欠款。此时甲向法院申请,主动要求法院把他企业中的生产的珠宝产品全部扣押,进行司法拍卖。
这一批珠宝合计六百多件,价值差不多足够偿还欠款。但甲又提出了另一条要求——拍卖所得要分给他一部分。
本来于情于理,欠款不还被强制执行,接下来的程序应该是冻结资产,查封拍卖,将拍卖所得补偿给被执行人。
法官做了调查,原来甲的想法是,如果将所有的产品全部拍卖还钱,自己手里没有钱再去采购经营开工,企业可能会落入倒闭的结局,多年的创业成果不复存在。
法官见过形形色色为了钱而诉苦哀求的被执行人,这一次到底要不要满足被执行人提的要求呢? 法官对甲的企业进行了勘察,发现他是有自己的档口并且在正常运营的,但由于玉器市场整体比较疲软,珠宝卖不动,才造成了资金紧张。
甲的门店和工厂都还在运转,他的借款也确实都是用在了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之中。
如果按照以往的“一刀切”的模式,他的企业确实会由于资金断裂和原料不足而倒闭。
出于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灵活执行的考虑,法院在与申请人乙积极沟通后,决定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一边进行司法拍卖,一边将拍卖所得款项返还给甲,支持其继续正常进行生产运营。
申请人一开始不是很理解,毕竟被拖欠欠款,都想一次偿还落袋为安。但是鉴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原本就是朋友,有感情基础在,知道对方多年打拼不易,这也是当初答应借钱的原因。如果此时要求对方一次还清,必定会导致其破产。
而且考虑到甲的企业中还有很多还未生产出来的原料,直接查封价值不明不说,原料很难流通,拿去拍卖甚至可能资不抵债。经过多方考虑,乙同意了分批次还款的方式。
甲一开始要求五五开,但是申请人急着拿回本金,不能接受,最后经商议,决定六四,即甲企业的所有产品拿去分批拍卖,并且将拍卖的 40%款项返还给甲。 为了保障申请人的权益,而且本次的拍品估价均为双方议价。
乙为了尽可能保障自己的利益,在拍卖抵押商品时自然希望拍品价格越低越好,这样即使拍卖不成,自己也能拿到尽可能多的补偿,于是会尽量将拍品价格压低。
这种双方议价的方式,客观来说提升了拍品的定价效率,从竞拍者的角度来说,也是为竞拍者提供了相当大的实惠。
这从以往的拍卖纪录就可以看出,在之前批次的珠宝拍卖中,溢价率通常都处在较高的水平,有些甚至能达到数倍的溢价。
而且为了更快将这些拍品变现,和大多数法拍实地自提的要求不同的是,本次拍卖支持邮寄,全国的竞拍者均可参与。这样就为非本地的竞拍者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通过这样一种特殊的执行方式,司法拍卖拍品返还部分拍卖款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持续经营分批拍卖,最终乙能拿回自己的借款,甲也没有因为资金断裂企业倒闭,双方的感情没有因此破裂,利益也都得到了保障,可以说实现了双赢。
而法院的这一举措也保护了一家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善意执行的方式帮助暂时困难的被执行人渡过难关,维护营商环境。相信这样的方式值得更多地区的法院作为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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