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小伙伴们有没有感受到
吉安大桥通行越来越畅通了
在八月初,青原交警推出吉安大桥桥面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新举措
该举措一推出
绝大多数车主能够做到及时撤离现场
因事故致堵情况减少60%以上
大大的提升了桥面车辆通行效率
桥面通行畅通,给东桥头路口带来更大的交通压力。在高峰时段,文天祥大道和气路口下桥方向经常因右转不畅导致车辆排至桥面,直接影响其他车辆无法下桥,此类情况单纯依靠增加信号灯时长无法取得实际效果,解决这个“肠梗阻”迫在眉睫。
经过认真调研和反复试验
青原交警大队于9月中旬
推出新的通行模式
当西往东直行信号为绿灯时
右转车道秒变直行!
接下来蜀黍要划重点咯......
在高峰时期,路面执勤民警会根据交通流量,适时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当西往东直行信号为红灯时,右转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右转;
当西往东直行信号为绿灯时,车辆禁止右转,一律直行。
为了更直观的提示司机朋友们
交警蜀黍采用了
① 交通指示牌
②喇叭提示
③ 民警指挥
此举有效避免右转车辆与直行的二三轮车及行人发生碰撞,最大限度地放行右转车道的车辆,降低排队至桥面的机率以减少对其他车道通行的影响。
自该举措推行以来,吉安大桥在车流总量较去年增加15%-30%,高峰期通行达到饱和状态的情况下,桥面整体通行效率反而提升了20%以上,通行能力和效率大大提升。
通常情况下,车辆和行人都应该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指示通行。但在有交警指挥的路口,必须按照交警的指示通行,即便交通信号灯的指示和交警的指挥不一样,也必须以交警的指示为准。
不听从交警蜀黍的指挥
可是要受处罚的哦~
10月10日早高峰时段,为了缓解交通拥堵,青原交警在和气路口指挥交通。一位驾驶员朋友在经过该路口时,对交警蜀黍的人工指示毫不理会,强行通过该路段,在交警拦停后竟然与在场执勤的交警理论,态度桀骜不驯,声称自已按交通规则通行没错,交警瞎指挥……
于是青原交警对该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这名驾驶员开出了“不服从交通警察现场指挥”的罚单,给予罚款200元,不扣分的处罚。
蜀黍小课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什么叫做交警指挥呢?
交警指挥是一种法定的交通信号,具有法定的强制力和约束力,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5条规定:“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交通警察的指挥是交通信号的一种,并且具有最高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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