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X阿姨:“你怎么开车的,撞到人了!” 小车司机Y先生:“明明是你闯红灯,我都刹车了你还蹭上来” X阿姨:“我不管,反正你得赔,大车撞小车,肯定大车责任啊。” Y先生:“我。。。。。。” Z警官:“同志您好,不要吵了,这个路口有监控,我们看一下监控再说吧。”
上面这一幕简直是太熟悉了 小车司机看到迎面而来的非机动车 都瑟瑟发抖,唯恐避之不及 因为就算您是按照交通法规正常行驶 一句“保护弱势群体”你可能分分钟担全责
而不少行人和非机动车 看到附近路面没有车辆 觉得“稍微”“偶尔”闯下红灯也无妨 再怎么说自己是“弱势群体”嘛 万一有事肯定也是对方赔付
现在,这种局面已经打破了 只要您违反交通规则 无论您是哪一方 无论您是否受伤 交警都将按实际情况给您划分责任 请看现场视频 ↓↓↓
7月19日早上,吉水居民曾某骑电动车载着7岁的女儿准备出门办事。途径万里大道一处红绿灯路口时,其他电动车都在原地等红灯,但是,曾某想都没有想就径直穿过路口,直闯红灯。
刚骑到路中间就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曾某直接被撞倒在地,电动车损伤严重,幸运的是,女儿只是轻微擦伤。
曾某腰椎受伤,电动车损毁,治疗费与修车费近3万元;白色小车也花了2000元修理费。
重点来了:经吉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该电动车在通过路口时违反信号灯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认定电动车驾驶员曾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小车驾驶员正常通行,不负此事故责任。
电动车、摩托车逆行、闯红灯现象屡见不鲜,一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处于“肉包铁”状态,极易受到严重伤害,但究其原因不正是自己不遵守交规造成的吗?
一个个血淋淋的教训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才能确保自己一路平安!
交通法规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示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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