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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大小事] 吉安南澳公馆一楼围院子问题,一审宣判了

 
浩20091989 来自: 中国
虽然南澳公馆项目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并没有在小区住宅底层设置院落围墙。但南澳公馆景观总平面图、环境景观工程施工图、绿化竣工图中均载有围院图标,该三份图纸相对于南澳公馆总平面图来说更具体、更专业。如果设计院施工竣工图更具体更专业,违反规划,那还要规划部门干嘛,可以随意违反规划了。
2020-5-12 08:30:34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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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吉平 来自: 江西吉安
浩浩哥哥 发表于 2020-5-12 07:49
你这是没住过二楼,如果你住过二楼,然后一楼围院子,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垃圾往下扔啊。
2020-5-12 08: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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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静自然 来自: 江西
江南一屠 发表于 2020-05-12 01:32
简单科普一下第三人之诉的意思:A和B打官司,然后法院判决或出了调解书,然后发现这个调解书的内容损害了第三方C的利益,然后C请求法院自打耳光撤销法院之前的判决。
因为没有看到完整的调解书内容和驳回裁定书,信息量有限。这个驳回书第一点认可了第三方C作为起诉主体的合法性第二点第三点已经指明了切入方向,即法院认可了开发商提供的某些图纸的效力,那么第三方必须找出更有说服力的证据比如建设规划程序审批等推翻开发商私自更改后的图纸效力,宣布建设围院的图纸为非法无效,从而推翻法院的判罚依据,同时指出开发商和底层业主存在利益捆绑(底层业主高价购房,开发商赠送公共绿化做院子,)甚至串通恶意诉讼骗取法院做出对双方有利的判决。第三条法院认为围院子对二楼以上住户无实质影响我更是认为于法无据,法官主观性太强过于武断,如果(我是说如果)能证明院子是占用公共绿化,那么明显就无法分割,明显侵害第三方的民事权益(非专业人士具体法律条款不熟)。

还是你用心感悟了。
2020-5-12 09:02:11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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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靠自己 来自: 江西
开发商沙盘和合同中都注明有这个院子那就代表全体业主在购房时候就知情并默认了的,怎么后面又搞这么一出,这是见不得别人好,在没有占用绿化和影响其它住户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让呢。
2020-5-12 09:19:09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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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西
浩20091989 发表于 2020-05-12 08:30
虽然南澳公馆项目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并没有在小区住宅底层设置院落围墙。但南澳公馆景观总平面图、环境景观工程施工图、绿化竣工图中均载有围院图标,该三份图纸相对于南澳公馆总平面图来说更具体、更专业。如果设计院施工竣工图更具体更专业,违反规划,那还要规划部门干嘛,可以随意违反规划了。

规划部门可以重罚开发商,但是不能损害一楼业主的利益。一楼业主看不到规划图,只能看到合同。
2020-5-12 09:47:09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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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金雨印章 来自: 中国
一切绿化是在公摊面积上做的,开发商善自把大家的地方卖给一楼(多加价),规划部门等部门对此地段在不在公摊面积内的审批是否正确,只有全面核算小区公摊面积,一切都清楚,板子一定能打准一方,法院现是乱判,各方证据都不完整,要完善,本是补充再证据再判决。
2020-5-12 12:35:55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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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金雨印章 来自: 中国
被告江西东宏公司在售楼处展示的沙盘上有围院标识,开发商与绝大部分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均有“买受人同意底层小院由底层房屋买受人使用”的条款,绝大部分业主在知晓该内容后仍然选择购买,系其对自身权益的处分;此条是明显欺骗行为,此地的面积是一地多卖,一,一楼在公摊面积中占有,二,一楼高价买房(占有此地面积价),三,小区公摊面积每户都出了钱,开发商收了所有业主的钱。所以此条在此地面积上所有业主没出钱,开发商也可在一楼价高出售,但其收业主钱,又收一楼高价,就是忽悠欺骗行为,
2020-5-12 12:54:09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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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值得 来自: 江西南昌
浩浩哥哥 发表于 2020-05-12 07:49
你这是没住过二楼,如果你住过二楼,然后一楼围院子,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我住过二楼,一楼围了院子,还打了雨棚,我也不眼红。
2020-5-12 13:10:13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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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正能量 来自: 江西南昌
规划设计方案是围绕政府土地出让时设定的用地前置条件而设计的,其中的平面布置、占地率、绿化率、容积率、限高指标都属法定并不可逾越。后续的结构设计、建筑设计、环境景观设计等等均不能突破政府审批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尤其是绝对不可以超越用地规划条件。个人认为,此案的关键点不在开发商格式合同中跟业主是否有专门约定,而是开发商同意首层业主围院墙、顶楼业主占屋面是否违反了用地规划要点,是否超越了绿化率、占地率?如有,则是违法销售,侵犯了大多数业主利益!
2020-5-12 14:03:30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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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正能量 来自: 江西南昌
说白了,规划设计与环境景观等专项或专业设计的法律关系,就是宪法与刑事诉讼法等专项法律法规的关系。也就是说,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任何专项法律违反基本法都是无效的。同样,环境景观设计跟规划设计相冲突的,应该以规划设计为准。
2020-5-12 14:11:33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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