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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陵茶座] 青原区某饭店门口看到一件有趣的事情,这位车主会不会人财两空?

   
你好你早 来自: 中国
江南一屠 发表于 2020-04-21 00:19
其实这个案例挺有代表性的,哪怕是在百度上搜,都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答案。因为这种协议里,肯定不会有因为抓到对方酒驾把柄然后要求赔偿多少多少的字眼出现,最大可能是出现双方发生事故,愿意赔偿多少钱解决此事不追究类似的意思。赔偿的也应该是民事部分的体现,并且有法律效力。哪怕全世界都猜测是因为抓到了酒驾把柄,别克当事人也可以否认是因为这个写的协议。另外我有很重要也很嬉皮刁钻的一点想反问:当一个人看到另一个人酒驾了,对他说要报警的时候,明明是热心良好市民怎么就成要挟了?你们不是鼓励群众举报酒驾吗?


问题在于他们的交涉过程不可能只有双方,肯定还有第三方或其他证据可佐证。前面也说过,协商的数额明显有失公平,如赔偿大体上差不多,双方也就了结了,民不告官也不知,也就不会追究了。还有公民举报是不以获取回报为目的,显然也与别克车主的出发点不同!
2020-4-21 00:42:45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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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早 来自: 中国
老锉 发表于 2020-04-20 23:22
严谨的说法,应该是可以制止和规劝,只要没行驶就不存在其他如何一说



2020-4-21 01:00:44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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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ne 来自: 广东深圳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如果不给钱就报警,报警只是种处理方式,并不算敲诈勒索吧。又不是不给钱就打你什么的
2020-4-21 01:35:26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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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早 来自: 中国
Gone 发表于 2020-04-21 01:35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如果不给钱就报警,报警只是种处理方式,并不算敲诈勒索吧。又不是不给钱就打你什么的

比如采用拍不雅视频的手段,以爆光、举报相要挟,迫使不法官员交出财物,这就是一种敲诈勒索行为。
2020-4-21 05:39:04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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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农场 来自: 江西吉安
心态很重要
2020-4-21 05:44:52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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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无边际 来自: 中国
之前一个公务员朋友,喝了一点酒开车刮到一辆电动车,1000以内的问题,谈好价钱了,朋友说了一句,我是今天喝了点酒,不然真不用这么多钱,结果对方不干了,张口一万,否则报警,
2020-4-21 06:39:37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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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区蓝天车业 来自: 中国
车子卖不卖
2020-4-21 07:09:00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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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某某 来自: 江西
你们不知道吧,双方都是酒驾
2020-4-21 07:36:05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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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云麦 来自: 江西南昌
你好你早 发表于 2020-04-20 09:08
本帖最后由 你好你早 于 2020-4-20 09:21 编辑

我上次就在“小鸡”麦友的帖子中曾分析过这个问题,发生或发现涉嫌酒驾的交通事故就要报警,就不能也不要私了,否则极易引发纠纷,遗害无穷!

如果是醉驾,三万以内,只能私了。因为如果报警,关半年损失更大。所以解决办法只能是喝酒別动车。
2020-4-21 08:04:41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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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一屠 来自: 江西
曹某某 发表于 2020-04-21 07:36
你们不知道吧,双方都是酒驾

据我了解,别克车主一伙在旁边店喝酒吃饭,但是当时没有开车。真相是不是这样不得而知。
2020-4-21 08:11:07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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