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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大小事] 丢人!吉安新干县三姐弟为一套房互掐架,还闹上法庭

良思俊旭 发表于 2020-1-8 21: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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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弟姐妹之间本该和和睦睦、情同手足,但是邓家三姐弟却为了父母留下的房子互相“掐架”,对簿公堂。近日,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共有权确认纠纷案件,判决确认房屋所有权为三姐弟共同共有。邓老汉与妻子共生育一子一女,收养一子,分别为邓小明、邓小红,邓小华。1995年5月26日,邓小明结婚。2001年10月8日,邓老汉向邹某购买房屋一套,并签订购房协议。2001年10月,邓老汉按照约定向邹某实际支付全部购房款25000元。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出于多方面考虑,邓老汉将房屋登记在儿子邓小明名下。2005年4月12日,新干县房地产管理局向邓小明颁发房屋所有权证。2015年、2019年邓老汉与老伴相继过世。邓小明想独占该房产,邓小红、邓小华不同意,三人因房屋所有权产生争执,遂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房屋所有权证是证明房屋权属的重要依据,但并不是唯一依据,当名义所有权人与实际所有权人不一致时,应本着尊重事实,尊重历史,根据房产的来源及使用等客观情况,确定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本案中,邓老汉向邹某购买房屋,并实际支付了购房款,有《房屋购买协议》、收条等为凭,故邓老汉为诉争房屋的真实购买人,邓老汉与妻子是该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关于诉争房屋的归属,因邓老汉与妻子过世后未留下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故诉争房屋应由邓小明、邓小红、邓小华三姐弟共同继承,共同共有。为此,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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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复(3)
清风自来 来自: 江西吉安
有争议协商不成讲法很好啊
2020-1-8 23: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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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脸牛魔王 来自: 中国
已经过户难道不是老人真实意思的表述?兄妹来争人家已经过户的婚房的话这兄妹真是够可以了
2020-1-9 08:23:00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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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o 来自: 江西南昌
谁是收养的,邓小明吗
2020-1-10 11:54:18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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