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江西各家各户都腌制起了各种腊肉。江西一男子化身“腊肉神偷”,盯上农户灶台上熏制的腊肉。近日,江西省永新县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被告人梁某某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梁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444元。
在外经营餐馆生意的梁某某去年年终回乡参加朋友聚会时,途中发现当地一农户家的厨房未上锁,灶台上正在熏制腊肉,扑鼻而来的香味使梁某某遂产生想偷点腊肉带回广东用于餐馆经营,遂将该农户家灶台上的腊肉全部盗走。次日凌晨,梁某某再次以同样的方式偷盗另外一农户厨房内的腊肉。两次共盗得腊猪肉近50公斤,腊牛肉4公斤,经鉴定被盗腊肉价值人民币3222元。案发后,梁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全部退还被盗腊肉,并主动登门道歉,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经审理认为,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鉴于梁某具有坦白、初犯、退赃、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结果。
来源:吉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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