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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大小事] 滨江首府,连续第三天。

 
清风自来 来自: 江西吉安
梅开二度 发表于 2019-4-3 11:00
你真悲哀呀,不知道情况就喷,不交停车费不让进小区,小区地上车位是全体业主的,为什么不让进,地上车位 ...

地上为什么一定要划停车位,好点的小区不都是人车分流,人车不分流你确定安全?有车的可以划车位免费停车,那没车的可不可以划同样面积做别的呢?
2019-4-3 1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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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ang123456 来自: 江西
天涯怪客 发表于 2019-4-2 22:38
停小区内交钱,哪个小区都这样啊,嫌贵的话就停外面,都是这样。都堵门岂不乱套。觉得被侵权了上法院提起诉 ...

不要乱说话。没有什么组织者。要是你每天一回家,都不让你进家门,你开心吗?你住的舒心吗?
2019-4-3 16: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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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15279656755 来自: 中国
有些人到自己头上才知道疼,物业收停车费应该和周边小区差不多吧,你整个高价停车费还不准反抗,说的什么人话,如果这样有用,国家还要什么物价局。
2019-4-3 18:25:33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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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qj 来自: 江西
新世界OL 发表于 2019-04-03 13:52
自己有车,车位多少钱怎么收费,你不问清楚,开发商不说清楚,你可以不买啊,现在半夜堵门,你还好意思说别人SB

不了解情况就评论,就是一dsb
2019-4-3 18:44:54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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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xm 来自: 中国
天涯怪客 发表于 2019-04-02 22:38
停小区内交钱,哪个小区都这样啊,嫌贵的话就停外面,都是这样。都堵门岂不乱套。觉得被侵权了上法院提起诉讼,组织这种行为理论基础一定是先道德绑架,占领道德制高点无理取闹,却没想过侵害了正常交钱住户的正当权利。不过我佩服组织堵门的组织者,有这种组织者这种小区不会安宁的。

依你这样说,业主活该任人宰割了,物业叫价多少,业主就该交多少?交不起就停外面?那不停地下车位停小区地面物业没权利管吧。只说有这样的组织者。怎么不说有这样的物业,开发商!凭什么人家停地面也不让进呢。一个巴掌也拍不响吧。
2019-4-3 18:52:15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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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雅图的夜晚 来自: 江西吉安
步行街闲逛 发表于 2019-04-02 21:05
远远远远远远远远远远 不够。

楼主,我想问下,这个小区停车费收费到底收多少啊?
2019-4-3 21:19:46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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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福瑞 来自: 江西南昌
归根结底还是社会结构性问题,贫富差距大,有的人愿意花钱享受高质量的生活品质,有的人每天柴米油盐,可是大部分人属于后者,也是所谓的弱势群体
2019-4-3 21:48:15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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靓仔 来自: 中国
物业不行,你们就换物业。实在不行就自治
2019-4-3 21: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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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fw 来自: 中国
清水啤酒 发表于 2019-04-02 21:12
2019年新规:这几种车位业主可以免费使用,物业无权出售!
  全国交通网  1周前
说到停车问题
各位司机们可是苦不堪言
买得起车却买不起车位
每天都要上演“抢车位”模式
在广州某个小区的停车位
叫价100万元/个,这不是传说
车才20多万,车位已经上百万
这不是我们常说的“酱油贵过鸡”吗?
其实这些高价车位都是被炒出来的
无良物业或者开发商私自售卖车位
导致和业主之间的矛盾日益升级
不过接下来
估计买了车位的人要后悔了
2019新规定:
车位归业主所有,物业出售违法!
各位业主
团结维权,记住记住!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数据显示
2017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10亿辆
相当于全国每4人拥有一辆汽车
汽车已然是家庭标配的工具
但是说到停车问题
有车一族却是苦不堪言
停车难、难停车
买不买车位
来看看物权法是怎么规定的!
《物权法》第74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住、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住、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http://www.gov.cn/zhengce/2007-03/19/content_2602199.htm
你买的停车位,可能本来就是你的
近日,济南某地产在售楼时捆绑销售地下室和车位:车位38万,还必须现款买。
小区车位的所有权归属,大家一直争论不休。从其他国家和地区看,车位、车库一般也归业主个人所有。
现在,关于这类问题的争吵可以告一段落了。因为根据《物权法》第74条规定,小区部分车位的所有权明确属于业主所有,物业没有出售的资格!
公摊地下停车位归业主
按公建分摊给全体业主的地下停车位,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全体小区业主的,从法律上讲,停车场产权归全体业主。
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
如果小区业主需要购买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话,应同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经业主委员会授权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占用共有道路,停车位归业主
占用共有道路停放汽车的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
开发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绿地等场地,用于停放汽车。按照《物权法》,这一部分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产生的收益由业主和物业双方协商分配。
地下人防车位,归国家所有
地下人防属于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的、非战时用于停车的车位,既不归业主,也不归开发商,属于国家所有。但是,业主有使用权,缴纳管理费即可。
这下大家都应该清楚了
并不是小区里的停车位都需要购买
有些车位,自己本身就有权利免费使用!
如果你身边的物业开发商还在

私自买卖业主共有车位的

就把《物权法》第74条甩他们脸上

那小区卖的车位都是我们业主的呢
2019-4-3 23:04:56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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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三哥 来自: 江西
你傻逼吧?嫌贵了就停外面,停车位收费也得是市场价格来吧,如果人家别的小区200 一个月,你小区一个月600,这样你话肯定要反对了,
2019-4-4 02:20:22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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