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进一步加强幼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幼儿的出行安全。10月12日,青原交警大队宣传人员深入青原区幼儿园为孩子们带来了一场生动有趣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活动中,交警根据孩子们的年龄和认知特点,采取动画、游戏等多种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重点针对随意横穿马路、在道路上追逐打闹、如何看懂信号灯等常识进行了讲解,让孩子们了解到不遵守交通规则带来的危害,引导教育孩子们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理念。
二、10月12日,青原交警大队民辅警走进青原区汽车销售4S店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辅警向工作人员及前来购车的群众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资料,针对试驾车安全驾驶注意事项进行了讲解,并通过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介绍了常见的交通违法所引发交通事故带来的危害,引导大家在出行中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范,抵制交通陋习,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做到文明出行、安全驾驶。
三、为不断增强广大群众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文明守法骑行的交通安全意识,青原交警大队持续开展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
四、河东中队执勤人员在吉安大桥东侧桥头,开展二、三轮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骑(驾)乘二、三轮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二、三轮车驾驶人违规安装遮阳(雨)伞(篷)、“闯红灯”、“逆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五、南苑中队执勤人员在青原大道白云山路口开展二、三轮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骑(驾)乘二、三轮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二、三轮车驾驶人违规安装遮阳(雨)伞(篷)、“闯红灯”、“逆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六、特勤中队执勤人员在105国道路段执行路面巡逻任务,有效维护交通秩序,确保群众平安顺利出行。
七、天玉中队依法将一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送至吉安市看守所进行刑事拘留。
八、天玉中队民警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带至吉安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讯问。
九、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将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带至市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讯问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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