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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同居可认定刑法上的家庭成员

 
庐陵头条 发表于 2024-2-28 07:5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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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案例库今天正式上线。此前网友高度关注的“PUA第一案”牟林翰虐待案,被作为参考案例入库。 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喻海松介绍,刑法未对虐待罪中“家庭成员”的范围作出明确界定。为有效保护被害人人身权利,确有必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与转型的现实情况,及时明晰虐待罪中“家庭成员”的范围。 该参考案例明确,除了传统的、典型的家庭成员之外,与行为人具有共同生活事实,处于较为稳定的同居状态,形成事实上的家庭关系的人,也可以认定为刑法上的“家庭成员”。对稳定同居的人员实施虐待,包括精神虐待,情节恶劣的,可以虐待罪论处。(总台央广记者孙莹)

来源: 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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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下寻欢的鱼 来自: 江西吉安
呵呵哈哈呵呵
2024-2-28 09:50:31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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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湫. 来自: 江西吉安
那就意味着可以有第三者了
2024-2-28 13:11:10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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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辉的小迷妹 来自: 江西
2024-2-28 16:52:16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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