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野生动物,连小朋友都知道要保护它们,国家也是明令禁止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但总有这么一些人抱怨侥幸心理,为满足一己之私、口腹之欲,频频对野生动物下手,结果把自己“下”进了牢房。近日,吉安市新干县警方就查处了3起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三名。
3月20日,麦斜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聂某涉嫌非法狩猎,在传唤其至派出所接受调查过程中,发现其家中放有捕猎工具。经查明,2021年以来,聂某多次网购配件组装成捕猎工具,在拿埠村周边山场及田地安装多套捕猎工具,非法捕获野猪四只、麂子四只,野兔两只,山鼠一只。民警随后依法对其住所进行搜查,并带至山场指认作案地点,共查获野猪肉约3斤(死体)、弹簧捕兽器四套、电子报警器六只、捕兽夹一只、钢丝绳套一卷,电子报警器充电器六只。目前,犯罪嫌疑人聂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3月23日,根据案件线索,城上派出所将涉嫌非法狩猎的嫌疑人曾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询问。据曾某交代,因山上野猪多次糟踢山脚下的稻田,其于2022年10月18日在网上购买了10套电子捕兽夹,并于10月底分两次把购买的电子捕兽夹安装在自家稻田的田埂上,直至11月底才将电子捕兽夹拿回家里。目前,犯罪嫌疑人曾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24日,溧江派出所民警在深入辖区核查线索时发现辖区居民龚某涉嫌非法狩猎。经调查,龚某交代2022年1月份让其女婿在网购平台上购买了12套狩猎工具,并多次在其村庄附近的山中放置,直到被公安机关调查时,还有一个狩猎野生动物的夹子放在山上。目前,犯罪嫌疑人龚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非法狩猎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新干全年均为禁猎期
全县均为禁猎区
新干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
珍爱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
如若发现非法猎捕
滥食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请积极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维护自然生态平衡
共享和谐美丽家园
来源:综合新干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