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吉安,爱上麦地网!
  • 0

[吉安大小事] 收受197.34万!新干一中学原校长被判刑

生活连线 发表于 2023-1-18 18: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西
3344 1
2023年1月13日上午,新干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新干县第三中学原校长肖某受贿罪一案。法庭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以受贿罪一审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及教育系统人员参与旁听。

微信图片_20230118184251.jpg

微信图片_20230118184253.jpg

微信图片_20230118184255.jpg

微信图片_20230118184256.jpg

经审理查明,2012年8月至2022年7月期间,被告人肖某利用其担任新干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新干县第三中学校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人员在承揽新干县思源实验学校、新干县第三中学《学习报》、试卷、作业本等教辅资料,校服制定、食堂物资供应、办公耗材采购、校建工程等业务及其款项结算方面提供帮助和关照,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97.34万元。

庭审中,合议庭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肖某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依照法律规定有序开展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严肃规范、节奏紧凑、清晰流畅。

微信图片_20230118184258.jpg

微信图片_20230118184259.jpg

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年多次非法收受多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97.34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肖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积极退赃,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根据被告人肖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前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肖某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来源:新干县人民法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1)
lyaa1314 来自: 中国
能否对当下的教育系统产生一个警示作用,用好人民给的教育权力
2023-1-18 19:00:22 来自手机
回复 1 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举报中心|联系我们|广告服务|法律声明|隐私政策|小黑屋|手机版|下载麦地网到手机|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01-2024, Tencent Cloud.    Powered by Discuz! X3.5    赣ICP备07002050号-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admin@maidi.me  市长热线:12345

GMT+8, 2024-11-25 09:58 , Processed in 0.030486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