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14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零时起,市中心城区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查验核酸检测证明时间调整为72小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和频次
1.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进口冷链食品经营等机构场所工作人员,实行“1天1检”。
2.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景区景点、加油站、文化娱乐场所、国省道沿线餐饮店(汽修店)、普通医疗机构等重点行业(场所)工作人员,实行“2天1检”。
3.学校、民政福利、公安司法等机构场所人员核酸检测频次按所属行业部门相关规定执行,落实“应检尽检”。
4.其他普通人员按“愿检尽检”要求,每3天主动参加1次核酸检测,积极履行防疫义务。
二、采样方式和时间
1.方式:采取“固定采样点+便民采样点”相结合方式采样。
2.采样时间:具体见附件。
三、采样地点
中心城区采样点设置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请广大居民朋友提前用智能手机准备好“赣通码”或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前往采样点;智能手机不能带至采样点的,可提前打印好“赣通码”,以缩短采样等候时间。
2、48小时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请勿进行核酸检测;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就近到发热门诊(诊室)采样、就诊。
3、广大居民前往采样点采样时错峰前往、保持一米线,不扎堆、不聚集、戴口罩,避免产生交叉感染的风险。如有身体不适者暂时避免前往采样点采样。
以上措施将视疫情防控形势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居民积极履行防疫义务,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并及时关注权威发布;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市中心城区核酸采样点设置情况一览表
吉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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