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密接谢某某的活动轨迹
2022年4月13日16:39,县疾控中心接到宁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函告我辖区居民谢某某2022年4月11日在沪昆高速宁都东服务区与四名新冠病例有密切接触,判定为密切接触者。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谢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4月11日上午从峡江出发,15:00左右在宁都东服务区与四名新冠病例有接触,23:00左右到达广东省海丰县梅陇镇坡桥米机厂卸货。
4月12日0:00左右卸完货,12:00左右到达广东省海丰县联英村装货,13:00左右在装货地食堂吃饭,14:00左右回货车上休息。17:00左右到达海丰县梅陇镇与朋友在长兴大排档餐馆吃饭,17:30左右自驾货车前往永丰县。
4月13日9:00左右到达永丰县佐龙乡捞塘村,后自驾货车前往峡江县,10:57到达峡江县后将货车停靠在105国道建材市场对面的汽修厂内,11:06坐妻子电瓶车到达峡江县佩贝村家中,此后无外出。
请与谢某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措施下前往当地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减少外出。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由120专车接到定点医院就诊。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峡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来源:峡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