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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大小事] 永丰一女子因妨害公务被抓!

吉安这点事儿 发表于 2021-9-16 20:0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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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永丰县石马镇
一女子面对执法
不仅不配合
还辱骂、踢打民辅警
甚至将辅警咬伤
最终,该女子为自己的犯罪行为
付出了代价

9月5日下午,永丰县公安局石马派出所民辅警在辖区某村路段处理一起交通事故警情。由于当事人卢某对民警现场认定的交通事故责任有异议,民辅警准备扣留其驾驶的摩托车,对交通事故做进一步调查。

微信图片_20210916200237.jpg

处理过程中,卢某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执法,当场抢夺民警暂扣的摩托车钥匙,并对民辅警进行辱骂、撕扯,甚至咬伤辅警手臂。现场引起多名群众围观,造成不良影响,影响了警情的处理。
随后,民辅警果断将卢某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经鉴定,被咬伤的辅警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微信图片_20210916200240.jpg

目前,卢某因涉嫌妨碍公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人民警察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使命。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捍卫者。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对于袭警、辱警的违法犯罪行为,永丰警方将始终坚持“零容忍”,坚持依法打击严厉惩处,全力维护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

普法时间

我国针对袭警单独设置法定刑:
2020年12月26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石马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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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自来 来自: 江西吉安
2021-9-16 20:49:25
@吉安股战场 来自: 江西南昌
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是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2)在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所谓暴力通常表现为殴打、梱绑、禁闭等侵犯人身的强力行动;所谓“威胁”通常表现为以杀害、伤害、毁灭财产或毁灭名誉等形式实行精神强制。(3)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有意用暴力、威胁方法进行阻碍。
2021-9-16 20:59:37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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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守得道 来自: 江西吉安
这是合法传唤。
2021-9-16 22:03:57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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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摆渡人 来自: 江西吉安
平常应该经常撒泼
2021-9-17 00:12:53 来自手机
回复 0
acmilankaka 来自: 北京
2021-9-17 07:26:36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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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雨@ 来自: 江西南昌
2021-9-17 13:44:30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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