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青原区河东街道敬老院社会化托养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现将召开青原区河东街道敬老院社会化托养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青原区河东街道敬老院社会化托养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定于2021年9月3日(星期五)下午3:00, 在区发改委二楼会议室举行。
听证会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的通知》(赣办字[2019]26)精神,进一步盘活利用好公办养老机构闲置床位,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充分考虑我区养老服务发展方向,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特制定青原区河东街道敬老院社会化托养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方案。
(一)机构基本情况
河东街道敬老院原隶属青原区河东街道,经改扩建,与区内其它7个乡镇街道敬老院及区社会福利院被整合至青原区民政局主管的区养老服务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江西省民政厅赣民字(2020)51号文件《江西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通知的规定,经吉安市民政局的评定,该院现为二星级养老机构。河东街道敬老院院民楼可供服务的居室53间,特护楼可供服务的居室29间,最大承载供给能力为接受137人入院养老,具体养老能力拟安排如下:
(二)拟定价格
(三)定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江西省定价目录》;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
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赣办字[2019]26号)。
(四)定价理由
根据聘请的第三方江西大井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原区河东街道敬老院2021年度养老基本服务定价成本监审测算审核报告》,作出如下成本核定:
在以上成本核算的基础上,按比率分摊至各类服务对象,人均护理及床位综合单价测算结果:
以上测算结果适用于青原区养老服务中心其它乡镇街和区社会福利院的社会化托养服务成本监审。
听证会参加人名单(30人)
机关代表:区人大代表黄大发、区政协委员李根秀、区司法局龚梦绯、区市监局罗旺、区财政局尹沛、区卫健委晏欣喆;
乡镇街道代表:东固欧阳军桂、富田郭永军、新圩梁文煊、文陂贺远远、值夏袁玲、富滩袁娇娇、河东汤丽风、天玉蒋文根;
消费者代表:黄兴信、胡小春、胡瞻文、朱诗莹、侯冰雁、刘慧娟、邹建绪、彭培洋、梁桂林、宋小勇、李冬华、李苍萃、邓锦昌、郭世俭、肖小平、林合荣。
列席人员名单(2人)
肖梅、李序忠。
听证人名单(5人)
区发改委:王志明、曾艳、彭艳红;
区民政局:宋士兰
大井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李小华
青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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