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12~14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我县自即日起开展12~14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种对象在我县居住或学习的12~14岁人群(含流动人口)。
二、接种安排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到县内各接种单位接种。原则上在8月底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9月底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具体接种时间和安排可咨询各接种单位。
三、注意事项
1.接种实施全过程,12~14 岁人群应由家长或监护人全程陪同,并携带接种对象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家长或监护人在接种前要仔细阅读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外出12~14 岁学生应尽快返乡接种,如确实无法返乡的人员应及时在当地接种,确保在秋季开学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
3.我县将同步开展15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应积极主动尽早接种。已接种第一剂次人员要按照预约时间及时接种第二剂次,确保达到免疫效果。
4.尽量避免空腹接种,同时错开高峰时段前往接种。接种后受种者须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请及时联系留观现场的医务人员。当前正值暑期、天气炎热,请注意防暑降温和出行安全。
5.接种现场请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做好测温扫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保持安全距离。
6.近期有国外境外或国内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在解除管控措施前暂缓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7.请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好接种凭证,以便开学统计备查。
吉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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