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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州区有拆迁组以五保为由没收老人拆迁款,由“五保”变“无保”,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

迷茫的小鸟 发表于 2019-4-26 21:3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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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吉州区白塘街道吉南村委苏家村在进行改造时,该村83岁彭发秀孤寡老人的两所房屋莫名其妙的写到了别人名下,被发现后就去找拆迁组,找了几次都是等他们了解情况再说,好不容易等到个结果就是要么写别人的名字,要不就全部充公给福利院,当着老人的面说这些房子和你没有关系了,他们直接和福利院谈,老人家连知情权都没有,老人家忙了一辈子就这么点东西,现在和她没有关系了,她回家路上一直哭啊,真的太伤孤寡老人的心了。

扶贫济困是是政府部门的职责,但眼前83岁的这位孤寡老人,仅因五保户住福利院而不能分到拆迁补偿,越看越有点劫富济贫的味道,住了福利院五保户怎么就变成了“无保护”了呢?

五保户待遇是政府对特殊人群的照顾性政策,满足条件的公民即可受益于该政策,并无向政府支付对价的义务。地方政府不应为此设置其它条件,尤其不得试图对行政相对人的财产及财产性收益进行处置。中央政府也没有明文规定五保户的财产要规于政府的任何条款。

再说福利院和五保制度是对困难老人这一弱势群体的特殊关爱,体现了我国法律保护老人的一贯原则,是人道主义的具体体现,剥夺了老人的拆迁补偿,其法律保护老人的原则何在,看来苏家村的彭发秀老人“五保”变“无保”,实属无根无据。

住福利院的五保老人都是无生活来源,无人照顾,无劳动能力的,需要政府照顾救助的弱势群体,他们需要社会的关爱和帮助,在看到彭发秀老人那无助的眼神,以及欲呼无语之壮都深深地刺痛了我们每一个善良人的心,给予这样的弱势老人以最大的关心和帮助,不仅是政府部门也是全社会每一个有良知的人的义务之举。剥夺老人的拆迁补偿,于情不忍!

所以说拆迁组以五保为由没收彭发秀老人的拆迁补偿,由“五保”变“无保”,真的是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真心希望有关部门重视孤寡老人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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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二号 来自: 江西
今天,麦地网收到一份“关于彭发秀房屋征迁问题的情况说明”的word文件,该文件由吉州区相关部门发送给我们麦地网的,希望麦地网可以将本说明第一时间呈现给广大麦友,助于大家了解情况,理性评论文明用语,维护和谐吉州,共建美好家园!


说明正文如下:

关于彭发秀房屋征迁问题的情况说明

网友“迷茫的小鸟”,收到你在麦地网的帖文后,我街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调查组核实情况,现说明如下:
1、彭发秀老人现年83岁,2018年3月因行动不便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去吉安市社会福利院养老。吉安市社会福利院同意了她的请求,于当月搬进了吉安市社会福利院居住,进行集中供养。
2、2019年,因吉安高铁建设需要,白塘街道吉南村委会苏家组被列入了高铁新区第三期拆迁范围。在村委会的前期初步摸底中,涉及彭发秀的房屋共有两栋,其中一栋房屋面积约260平方米和本村民苏某共有;另一栋舍房面积约20平方米为彭发秀个人所有。
3、目前苏家村还处于测绘、评估阶段,经与拆迁工作组了解,不存在将房屋写到别人名下,以及要写别人的名字、更不存在全部充公给福利院的情况,彭发秀老人是享有其房屋的所有权利的唯一人。
此外,赡养老人是每一位公民的义务,我办绝不容许有人平时不赡养老人,而其有利时却出来争夺财产的情况出现。在征迁过程中,我办将充分尊重其本人的意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公开妥善处理。
4、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你在网络上的言论纯属子虚乌有,混淆视听,利用高龄老人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我办将保留追究你法律责任的权力。


吉州区白塘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29日
2019-4-29 17:51:27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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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茫的小鸟 来自: 广东深圳
希望大家帮帮这位孤寡老人
2019-4-26 23:33:31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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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茫的小鸟 来自: 广东深圳

2019-4-27 08:54:14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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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茫的小鸟 来自: 广东深圳

2019-4-27 08:57:32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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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吉平 来自: 江西
根据我国《继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于农村五保户的遗产应该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我国农村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即保吃、保住、保穿、保生病治疗和保死后安葬)时,双方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农村集体组织与五保户未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五保户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如果其生前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遗产归集体组织所有;如果死者生前不是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则遗产归国家所有。

对五保户生前有过一定扶助的人,可以在遗产中给予适当的照顾。
2019-4-27 10: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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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茫的小鸟 来自: 广东深圳
问题是老人家现在人还在,拆迁组有没有权利去处理老人家的财产。说法是和老人家没有关系了,他们直接可以处理。
2019-4-27 11:35:44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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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茫的小鸟 来自: 广东深圳
什么时候开始拆迁组的权利这么大,可以随便处理一个合法公民的财产,而且这个公民还没有知情权。
2019-4-27 11:38:34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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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茫的小鸟 来自: 广东深圳
现在这个孤寡老人天天嘴里念叨别人把她的财产拿了,老人家一辈子就这点东西,说没有就没有了,现在只有天天悲伤流泪了,真心希望广大有爱心的网友伸出你们的援手帮帮她。谢谢了!
2019-4-27 11:44:18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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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端漫步 来自: 中国
江吉平 发表于 2019-4-27 10:38
根据我国《继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对 ...

人还没死呢,就说遗产?
2019-4-27 13: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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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茫的小鸟 来自: 广东深圳
说这位老人去了福利院,她的财产就和她没有关系了,老人家要求财产在她自己名下都不行。
2019-4-27 13:16:11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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