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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一地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大庐陵 发表于 前天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西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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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将至,必须坚守节点,以严的标准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将泰和县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泰和县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张兴勇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2021年端午节至2022年年初,时任县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兴勇收受县公益性骨灰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老板所送价值共计4680元的白酒、茶油等礼品。2024年12月,张兴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泰和县武山垦殖场武山茶场场长兼支部书记彭复苏开具虚假公函用于其他接待支出和超范围接待问题。2022年至2023年,彭复苏虚开8张接待公函用于其他接待支出,涉及金额共计8771元。此外,彭复苏还存在超范围违规公务接待行为。2024年11月,彭复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冠朝镇文塘村虚套环境整治费用于支付在经营性餐馆用餐费用及村委会日常开支问题。2021年,冠朝镇文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肖承亮在其他村两委干部均不知情的情况下,私下让新上任的村会计晏娇玲虚套7000元环境整治费,用于支付该村违规在经营性餐馆用餐费用及村委会日常开支。2024年9月,晏娇玲受到责令检查处理;2024年11月,肖承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中龙乡中龙村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9年12月,时任中龙乡中龙村党支部书记李才伦与村委会主任杨明、报账员李才仪口头商量,将2018年度村级综合目标考评和综治工作先进村奖金共计4000元违规发放给他们三人;2021年2月,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明与李才伦、李才仪商量后,又将2019年度村级综合目标考评和脱贫攻坚工作先进村奖金共计6000元再次发放给他们三人。李才伦、杨明、李才仪三人分别共计领取了3900元、3300元、2800元。对此,李才伦和杨明均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李才仪负有直接责任。2024年5月,李才伦受到诫勉处理,李才仪受到责令检查处理。此外,杨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于2024年6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清廉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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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自来 来自: 江西吉安
拍蝇
前天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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