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吉安,爱上麦地网!
  • 1

有人针对乱发骚扰短信较真了!法院判决:短信内容提供者与短信服务提供者承担共同侵权

 
庐陵头条 发表于 2024-10-29 00: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西吉安
2635 1
明明没有债务纠纷,手机却莫名收到催收短信,弄得用户心烦意乱,这种虚假骚扰短信是否侵犯用户隐私权?短信服务提供者是否应担责?日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因短信服务提供者未尽到审慎义务,依法判决短信服务提供者与短信内容提供者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2023年10月20日,余先生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拿起手机一看,原来是一则短信:【XX资产】余**,目前最新欠款:27911元,现申请特殊减免还9431元即可结清账户,提供结清证明。减免有效时间截止2023年10月21日上午10点。过期将永久取消此权益,并追责全款,追究其法律责任,详询****,退订回“T”。

余先生心生疑惑,自己与短信中“XX资产”之间无任何业务往来,也不存在任何债务纠纷,为何会收到这样的短信?带着疑问,余先生在网站上查询到短信号码的持有人为某信息公司。经过该信息公司披露,余先生发现该条短信的发送内容来源于某科技公司。

余先生认为,科技公司和信息公司的行为已经影响了自己的生活安宁,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在与两公司沟通道歉等事宜未果后,余先生将科技公司、信息公司诉至宝山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维权所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共计900余元。

庭审中,被告信息公司辩称,信息公司具备合法开展短信发送的资质,是短信服务的提供者。科技公司作为信息公司的客户,是短信内容的提供者。信息公司将涉案短信号码提供给科技公司使用,并根据科技公司提供的信息向原告发送催收短信,用途合法。此外,涉案短信附有短信行业发送标准要求“退订回‘T’”,余先生有自主选择是否接受短信服务的权利,符合互联网平台运作模式的信息推送特征。因此,信息公司不存在侵权行为。退而言之,即使信息公司确实存在一定的侵权行为,其对余先生所造成的侵权后果也极其轻微,主观上也不存在故意,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信息公司请求法院驳回原告余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被告科技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故未到庭参与诉讼。

为查明案件事实,经原告余先生申请,法院依法追加“XX资产”的运营者某资产公司作为第三人。

第三人资产公司述称,原告余先生截至目前并未在其处存在欠款。

经审理认为,科技公司未经余先生本人同意,通过信息公司向余先生所持有的手机号发送内容不实的催收类短信,对于余先生的私人生活安宁造成了影响,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科技公司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信息公司明知来自科技公司的短信是催收类短信,在未做事先审查的情况下仍然对外发送,导致余先生的隐私权及个人信息受到侵犯。信息公司作为短信服务提供者,在未能举证证明其尽到审慎义务的前提下,应当与短信内容提供者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据此,余先生要求信息公司停止侵权并书面赔礼道歉,应依法予以支持,对于余先生的经济损失,信息公司应当与科技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依法判决被告科技公司和被告信息公司停止侵权,以书面形式向余先生赔礼道歉,并赔偿余先生维权费用900余元。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均服判息诉,该案已生效。(文中涉案人为化名)

新民晚报记者 郭剑烽通讯员 胡明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1)
不不不不不 来自: 江西赣州
2024-10-29 20:49:12 来自手机
回复 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举报中心|联系我们|广告服务|法律声明|隐私政策|小黑屋|手机版|下载麦地网到手机|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01-2024, Tencent Cloud.    Powered by Discuz! X3.5    赣ICP备07002050号-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admin@maidi.me  市长热线:12345

GMT+8, 2024-11-22 04:02 , Processed in 0.084192 second(s), 13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