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7日13时51分,在新干县华城大酒店红绿灯路口,刘某(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因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与曾某驾驶车牌号为赣D336**小型汽车相撞,造成刘某受伤和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现场监控视频 ▼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刘某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在红灯面前丝毫不减速,直接就冲了过去,与正常通行的曾某发生相撞,刘某随即被撞翻在地,车子碎片也散落一地。
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询问得知当事人刘某才16岁,他不仅闯红灯,无证驾驶摩托车,也未佩戴安全头盔,每一项都是危及生命的错误选项。庆幸的是刘某只受了轻伤。最后判定当事人刘某,未满18岁+无证驾驶+闯红灯,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曾某正常通行无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机动车必须持相应的驾驶证。
由于未成年的孩子在身体、心理等方面的条件均不适合骑电动车, 且摩托车、电动车的车速远高于自行车,遇到突发情况时未成年人应急处理能力有限,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暑假马上就要到了
希望各位家长
及时教育引导未成年人
不得骑摩托车、电动车上路行驶
给孩子们敲响警钟
千万不要等到发生事故才后悔
来源:新干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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