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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大小事] 当心!吉安又有一批人被实名曝光,有你认识的吗?

洋洋崽崽 发表于 2021-4-13 21:3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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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相信大家都明白酒驾的危害,但总有部分车主不把这当回事,最主要原因还是对拒绝酒驾的意识不够强,无论是心存侥幸,还是自恃驾车技术技高一畴,酒驾违法的事实都无法改变,酒驾将受严厉惩罚的结果也是注定的。近日,吉安市吉州交警大队对查处酒驾违法人员进行了曝光(90期):

酒后驾车人员名单

陈勇强,吉安市吉州区人,于2020年10月5日饮酒后驾驶赣D355E1号小型轿车至吉州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朱苟仔,吉安市吉水县八都镇人,于2020年10月5日饮酒后驾驶赣D813T3号小型轿车至吉州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杨福智,吉安市吉水县文峰镇人,于2020年10月6日无证、饮酒后驾驶赣D7190A号小型轿车至井冈山大道北段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2500元。

姜雷,吉安市吉安县官田乡人,于2020年10月6日饮酒后驾驶赣D56P01号小型轿车至井冈山大道北段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刘永亮,吉安市泰和县螺溪镇人,于2020年10月8日准驾不符、饮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至阳明西路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7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24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江永平,吉安市吉州区人,于2020年10月9日饮酒后驾驶赣DN1700号小型轿车至井冈山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刘华,吉安市吉州区人,于2020年10月9日饮酒后驾驶赣DQ5138号小型轿车至井冈山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曾德忠,吉安市吉州区人,于2020年10月10日饮酒后驾驶赣DPZ18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至吉州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陈光亮,吉安市吉州区人,于2020年10月10日饮酒后驾驶赣D58H28号小型客车至吉州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何寿康,吉安市安福县洲湖镇人,于2020年10月10日准驾不符、饮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至吉州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7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24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郭真龙,吉安市吉州区人,于2020年10月10日饮酒后驾驶赣D4U499号小型轿车至吉州大道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黄铃,重庆市云阳县桑坪镇人,于2020年10月10日准驾不符、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至长冈北路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7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24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李勇海,吉安市吉州区人,于2020年10月12日饮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至沿江路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王友平,吉安市吉州区人,于2020年10月12日饮酒后驾驶赣DPX89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至沿江路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宋瑞忠,吉安市吉州区人,于2020年10月12日无证、饮酒后驾驶赣DPV17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至沿江路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2000元。

李水金,吉安市吉水县盘谷镇人,于2020年10月12日饮酒后驾驶赣D61Q50号小型客车至沿江路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刘全芝,吉安市吉州区人,于2020年10月12日饮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至沿江路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徐水根,吉安市吉州区禾埠乡人,于2020年10月13日饮酒后驾驶赣DPT71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至井冈山大道阳明路口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刘正记,湖北省老河口市洪山嘴镇人,于2020年10月13日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至井冈山大道中山路口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罗开斌,吉安市吉州区曲濑乡人,于2020年10月13日无证、再次饮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至井冈山大道中山路口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2200元。

郑卫平,吉安市吉州区人,于2020年10月13日无证、饮酒后驾驶赣DP728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至井冈山大道中山路口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2000元。

赵金炎,吉安市安福县洋溪镇人,于2020年10月13日准驾不符、饮酒后驾驶赣DN1W3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至井冈山大道中山路口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7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24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康桂华,吉安市吉水县盘谷镇人,于2020年10月13日饮酒后驾驶赣D3K325号小型客车至曲濑1公里300米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王胜斌,吉安市吉州区禾埠乡人,于2020年10月13日再次饮酒后驾驶赣DPT55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至曲濑1公里500米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拘留。

李安,吉安市青原区河东镇人,于2020年10月14日饮酒后驾驶赣DN63K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至井冈山大道北段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王木喜,吉安市吉水县枫江镇人,于2020年10月14日饮酒后驾驶赣DN51L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至井冈山大道北门桥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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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路畅人安的道路交通环境,吉州交警大队在全辖区范围内持续开展了酒驾整治行动,酒驾一经查处一律按上限处罚,醉驾一律拘留。吉州交警大队也再次提醒各位驾驶员:坚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底线,切勿以身试法!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遵守交规,平安出行


来源:吉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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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s 来自: 福建
还有官田老表
2021-4-15 22:51:17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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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菇凉的大蘑菇 来自: 江西
红太狼的平底锅 发表于 2021-04-14 23:18
我的意思是一本证只有12分,24分要怎么扣?当事人要考两本证来扣吗?

一本驾驶证就可以 一般扣12分 首先是降级 考科目一 扣24分除了降级 还要考科目一和科目三
2021-4-15 22:15:11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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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太狼的平底锅 来自: 江西吉安
卖菇凉的大蘑菇 发表于 2021-04-14 20:10
酒驾12分 应该还有其他的违法行为 如车辆逾期未年审 没买保险......

我的意思是一本证只有12分,24分要怎么扣?当事人要考两本证来扣吗?
2021-4-14 23:18:42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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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菇凉的大蘑菇 来自: 江西
红太狼的平底锅 发表于 2021-04-14 09:53
驾驶证一次性扣24分怎么扣法?

酒驾12分 应该还有其他的违法行为 如车辆逾期未年审 没买保险......
2021-4-14 20:10:59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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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太狼的平底锅 来自: 江西吉安
驾驶证一次性扣24分怎么扣法?
2021-4-14 09:53:22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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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耀風過 来自: 中国
2021-4-14 04:03:51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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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股战场 来自: 江西
支持!
2021-4-13 22: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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