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州区中心城区既有住宅 加装电梯奖补政策调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经吉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指挥部2020年12月29日会议研究决定,《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州区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的通知》(吉区府办字〔2020〕20号)文件中的第六章《资金筹集》中的第16款调整为:
对全区范围内的四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府给予奖励补助标准为10万元/台,其中市财政承担5万元/台,区财政承担5万元/台。此外,在2020年12月31日前申请批复通过并开工的,区政府再给予5万元/台奖补(全部奖励补助资金须经联合验收合格后申请)。奖补资金采取“业主申请、区级审核、市级认定、按季拨付”的方式进行补助。
特此通知。
吉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指挥部
2020年12月31日
来源:微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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