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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骑电动车出行,交警制止护送回家。。。

凯歌嘹亮 发表于 2020-8-5 10:3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西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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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骑电动车结伴出行交警制止并护送回家
交警提醒:家长管好孩子


(王聪)暑假期间,儿童出行需求增加,特别是少数儿童并不具备独自出门或骑行非机动车的个人保护能力,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公安交管部门提示,暑期来临,请家长增强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保障出行安全。


8月4日上午,吉安县交警大队城关二中队民警在君山大道环湖西路路段执勤中,发现一名儿童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电动车,且其后方还坐着另一名儿童。见此情况,辅警刘琦立即上前并示意两名儿童下车。经了解,骑车的孩子不足10岁,其后方驮带的儿童也只有9岁。刘琦通过孩子提供的模糊地址,开警车将二名儿童送回了高塘上芫村和高塘店下村。之后很快电话联系了其家长,告知家长儿童骑行非机动车上路的规定及危害之后,由家长到交警大队接受教育后,再把电动车领取回家。


交管部门最近在日常疏导中发现,少数儿童三两结伴或独自出行过街情况较多。特别是在午间车流量较少时段,个别儿童骑自行车或驮带他人上路;在小区内道路,个别儿童将其作为练车场地骑行。这不仅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也对自身的安全造成隐患。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儿童上街尽量有家长陪同。未满12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岁不得骑行电动车上路。马路不是练车场,家长应增强儿童交通安全意识,暑期交通安全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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