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吉安县加力支持家装厨卫“焕新”活动销售商户的公告
为落实国家和江西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家装厨卫以旧换新工作,拟面向全县公开征集吉安县加力支持家装厨卫“焕新”活动销售商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销售商户的基本要求
参与商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在吉安县注册登记,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进销存管理制度,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失信等行为。
2.销售、服务网点布局在吉安县辖区内,能满足消费者需求,且具有较强的仓储、配送、安装、调试、维修等能力,货源充足、供应及时。
3.开通县级家装厨卫“焕新”服务平台对公结算账户,每笔核销资金均入公账且开具税务发票。
4.有单独的收银系统,建立清晰完整的销售台账,完整、准确记录每笔消费订单情况,及时准确提交补贴相关凭证及销售数据,积极配合商务、财政、审计、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相关部门和第三方审计机构的监督核查。
5.具备和县级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落实“支付立减”(领券满减)等补贴政策要求,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接受过程结算等安排。
6.具有家居建材及智能家电等符合资金使用方向品类的经营范围及产品品牌授权书。
7.提交承诺书,承诺支持并遵守补贴活动规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配合活动组织单位协调处理资金补贴等相关诉求纠纷,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
8.服务优良,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消费品以旧换新统一标识及活动公告,明确活动程序,指导消费者参与活动。
二、销售商户经营范围(家装厨卫补贴产品类别)
1.旧房装修所用的家具、卫浴、建材产品。包括沙发、床品(含床垫、床头柜)、桌椅(含茶几、衣架、鞋架、电视柜、电脑柜)、餐桌、柜子(含橱柜、浴室柜等)、马桶、浴缸、淋浴器(含花洒、淋浴房)、台盘、瓷砖、门(含铝合金门、木门)、窗户、地板(实木、强化、复合等)、灯具、窗帘等。
2.厨卫局部改造产品。烹饪机(含电磁炉、微波炉、电饭煲、电饼铛、料理机、烤箱、空气炸锅、面包机、咖啡机、高压锅、豆浆机等)、洗碗机、消毒柜、净(软)水器、厨房垃圾处理机等。
3.智能家居产品。智能洗地机(吸尘器)、扫地机器人、智能马桶(盖)、智能门锁等。
4.适老化改造产品。老年人护理床、轮椅(助推器)、安全监控装置、自动感应灯具、闪光振动门铃等。
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及手机、平板电脑等3C电子产品,在本次家装厨卫“焕新”补贴中不予支持。消费者在新房装修所用家装厨卫产品和材料参照执行。
三、商户申报材料
有意向参与活动的销售商户需于10月12日前向吉安县商务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2024年吉安县加力支持家装厨卫“焕新”活动报名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个体企业提供“电子税务局相关截图证明”。
(四)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六)“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个体工商户打印法人信用报告。
申报统一用A4纸编制报名材料,按上述材料顺序装订文本,每页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于10月12日下午5点前送至吉安县商务局,同时将纸质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后同步提交。
四、入选商户的确定
吉安县商务局对报名参与活动的销售商户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于2024年10月15日前将销售商户名单和联系方式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集中在服务平台上公示查阅。
五、参与商户的管理
参与活动销售商户实施动态管理。对后续拟参与活动的销售商户,待服务平台确定后,可通过平台商户报名端口继续申报,经县商务局审核后参与活动。对涉嫌违法违规商户,一经查实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参与商户在活动期间不得违规提高产品销售价格,不得对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伪造、编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套取政府补贴资金。违反有关规定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吉安县商务局商业服务中心,李凤兰、刘晓勇
联系方式:0796-8442247、0796-8442345
附件:2024年吉安县加力支持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参与商户报名表
吉安县商务局
2024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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