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发里藏秘拍摄像头
衣服下携带信号接收器
耳朵里戴着微型耳机
提前组织考生考场踩点……
在驾照考试考场中
这些行为万万不可为
案情回顾
2023年5月到10月,被告人刘某某伙同被告人陈某某、麻某某等人,通过利用考试作弊设备,组织考生进行科目一考试作弊,并从中非法获利。
经统计,刘某某共组织过八名考生在车管所进行机动车驾驶科目一考试作弊,并组织两名考生在车管所参与现场学习,从中非法获利32900元。陈某某共参与组织六名考生在车管所进行机动车驾驶科目一考试作弊,从中非法获利5300元。麻某某将考生介绍给刘某某,收取了考生费用11500元。
法院审理
峡江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陈某某、麻某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他人作弊,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综合犯罪事实、情节等,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麻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两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官提醒
驾考作弊不仅扰乱考试秩序
更是在制造“马路杀手”
拿他人生命安全当儿戏
为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组织考试作弊者不能心存侥幸
考生更应诚信应考、拒绝舞弊
用自己的真实技能换得满意的答卷
来源:综合峡江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