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进一步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电动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5月25日,南苑中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多路段对骑乘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违规安装遮阳伞、不按道行驶及逆行等违法行为进行教育整治。对个别交通意识比较薄弱,骑乘电动车仍不佩戴安全头盔、带而不戴、不系下颚带的驾驶人,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向他们讲解发生交通事故时戴头盔与不戴头盔所带来的两种截然不同的后果,告诫群众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守法意识,从而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遵规守法的自觉性,共同营造文明交通环境。
二、河东中队采取“延时、错峰”、“定点整治+流动巡逻”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电动车无牌、无证、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5月26~27日,天玉中队安排执勤人员在阳明中学维护交通秩序,为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们护航。
三、为进一步夯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营造平稳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5月26日上午,河东中队严格遵守部交管局“八个一律”执勤规范,上门入企对新辉农村客运有限公司等客运企业进行检查。重点对企业的车辆行车监控、GPS动态、安全生产学习台账等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切实把“安全第一”的理念落实到位,确保人不违法、车不带“病”。
四、5月26日,河东中队执勤人员在辖区主要街道、路口,教育引导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骑乘出行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不乱停乱放、不非法载人。
五、27日上午,河东中队和气路口班组执勤人员根据大队最近工作部署的要求,在吉安大桥东侧桥头常态化开展二、三轮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二、三轮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规安装遮阳(雨)伞(篷)、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河东中队执勤人员针对火车站北路两侧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经营的商贩进行教育并责令禁止在道路上摆摊经营。
七、南苑中队铁骑队员在巡逻过程中,遇到两辆因故障停放在道路中间的车辆,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执勤人员在现场第一时间进行妥善处理,尽快恢复道路畅通环境。
八、根据周末工作安排,为规范辖区二三轮车驾乘行为。南苑中队于坪田路与正气路口开展二三轮车违法行为整治,重点整治骑(驾)乘二、三轮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规安装遮阳伞、“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九、河东中队执勤人员对康居外滩附近路段车辆违停乱放的现象进行整治,积极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
十、河东中队执勤人员在井大南门小吃街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十一、河东中队民警利用午休时间将再次酒驾人员送至吉安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十二、特勤中队支援美陂旅游节安保。
十三、河东中队民警将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当事人,带至吉安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询问。
十四、26日晚,南苑中队组织警力对辖区消防通道乱停车辆进行整治。行动中,针对机动车违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及时联系车主责令其立即驶离并向驾驶员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普法教育,提醒大家要正视占用消防通道的违法性和危害性,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无阻。
河东中队每日晨会:
1.各班班长汇报上周工作进度,由中队负责人点评各班工作,重点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2.强调早晚高峰期、平峰期要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加强劝导整治力度,切实提高二、三轮车驾(骑)乘人员“安全头盔”的佩戴率;加强学校周边道路、菜市场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管控工作。
3、要求全体人员在岗在位,严明工作纪律;执勤期间要文明执法、注意使用礼貌用语。
4、部署今日重点工作。
十五、事故处理中队负责人组织处警民辅警开展事故视频快处现场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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