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吉州区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维护吉安市全国文明城、国家卫生城形象,解决城区道路随意设置垃圾桶、以桶代站,垃圾桶脏污、满溢,以及收运不及时、桶周边积存垃圾等问题,根据吉安市城管局《关于推进城区生活垃圾集中收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吉城管字[2023]37号)文件要求,拟在中心城区逐步撤除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临街摆放的垃圾桶(以下简称“撤桶”),保留固定式分类果壳箱。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撤桶时间
通告发布日起开始实施。
二、投放时间
每天7:30-9:30、14:00-16:00、18:30-20:30。
三、投放方式
1.临街商业门店产生的生活垃圾按“两分类”(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要求进行袋装,环卫部门上门收集,听到收集车录音通知后,自行把垃圾投放到收集车上。错过投放时间的待下一次规定时间内再次投放。
2.城区各企事业单位自行采购垃圾桶放置在单位庭院内,集中存放生活垃圾。有条件的单位按照四分类配置,条件不足的按照“两分类”配置厨余垃圾及其它垃圾分类桶。并自行收运至垃圾收集站。
3.农贸市场、住宅小区、宾馆、酒楼、写字楼、商超等有物业管理的自行收运至垃圾收集站。
4.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散居楼院由管理责任单位收运至垃圾收集站。
四、注意事项
1.沿街商业门店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投放时不得遗撒,不得随意丢弃。
2.餐饮行业产生的餐厨垃圾必须篦净水分后放入至专用餐厨垃圾桶,由餐厨垃圾处理企业进行集中收运。严禁与生活垃圾混合投放。
3.严禁药店、门诊等医疗机构将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投放。
4.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投放。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大件垃圾随意丢弃在城区任何地方,可拨打大件垃圾收集电话(18970688175)。
5.城区主次干道设置的果壳箱仅限于行人投放果皮纸屑,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投入果皮箱内或堆放在果皮箱周围、绿化带内、行道树下、人行道上。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拖移居民区内垃圾桶至主次干道和人行道上。
7.各单位和临街商业门店应严格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城管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倾倒垃圾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我们真诚呼吁广大市民能支持配合撤桶工作,珍惜和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让城市更加干净整洁。
吉州区城市管理局
吉州区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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